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代表引述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在平凡及充滿愛的家庭長大,雙親沒有讓被告受過苦,被告認為雙親十分偉大,故在大學畢業後,加入警隊,孝順父母。被告自言,自從加入警隊後,自己深感光榮,即使工作危險,仍堅守工作,惟本案撕裂了他的人生,他令到無辜的市民受傷,夜不能寐,十分痛恨自己,深感自責,亦令雙親為他擔驚受怕。被告明白自己的過失,知道其承受的痛苦遠遠比不上受害人承受的苦楚,惟判處監禁刑罰後,自己的警察職業生涯便會終止,望法庭容許他能繼續以警察的身份彌補過失。
洗廁所嗰個唔知可唔可以用同一理由求情呢
繼續以清潔工的身份彌補過失
講到好似唔洗出糧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