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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超聯 足總盃4強現誤判 黃志騰:球證需注意細節

黃志騰向在場人士解釋判決。(鄧文滔攝)
足總裁判部周五(18日)舉行視像助理裁判研討會,討論港超下半季部份需動用VAR協助執法的判決,並介紹新球例,負責主持會議的亞洲足協精英裁判員導師、考核員黃志騰承認,4月20日大埔對東方的「冠忠巴士六十週年足總盃」4強,巴科爾先開紀錄的入球應被判為無效,黃志騰提醒球證觀看VAR時,務必多加留意細節。
是次VAR研討會,繼續由亞洲足協精英裁判員導師、考核員黃志騰,以及男子國際助理裁判蘇啟文主持,解釋部份需VAR介入的判決,其中4月20日大埔對東方的「足總盃」準決賽,巴科爾接應直線後笠入空門,為東方先開紀錄,過程中大埔中堅加比爾被巴科爾絆跌,但經VAR翻查後維持原判,黃志騰認為改判入球無效較適當:「巴科爾撞到加比爾隻腳令佢跌低,應該要話巴科爾『不小心犯規』,判入球無效較為合適,但當時球證覺得加比爾自己唔小心跌低,我哋事後提咗球證,以後睇片要留意多啲細節。」
黃志騰亦就同一場賽事,馬高斯在加時階段傳球省中奇雲莫雷拉手部,令大埔被罰12碼作解釋:「依家球例已經冇再將用手平衡身體,當係可以唔被判犯手球嘅原因,只要防守球員伸隻手出嚟,就有被當成『身體不自然擴大』嘅風險。」
至於4月26日由理文對東方的聯賽,馬高斯接應高銘浩傳中後勁射,皮球疑似完全過白界後才被陳嘉豪用腳擋出,黃志騰解釋未有判入球有效的原因:「當時球證冇判入波,而我哋逐格去睇,都搵唔到證據,證明粒波已經過晒白界,只要冇明顯嘅證據顯示球證有錯誤,我哋就會跟球證當刻嘅判決處理。」
此外,黃志騰向在場人士講解,來季開始執行的新球例,包括主射12碼的球員,起腳時意外跣腳,導致「二次觸球」,一旦皮球入網,進攻方可以重射,宴客則改判守方得到間接自由球。他亦提到來季會嚴格執行門將拖延時間的判罰:「門將完全控制到粒波之後,如果遲過8秒仲未開波就會被罰角球,當門將已經第3次犯規,會向佢出示黃牌,再犯規係可以畀多張黃牌,趕佢出場。」
值得一提,黃志騰稱現階段每日最多只能為兩場港超賽事提供VAR,故需等待賽程出爐,才得知能否在每周有5場聯賽下,仍確保全部賽事都有VAR協助執法。

黃志騰指巴科爾入球前從後絆跌加比爾,故應改判入球無效。

黃志騰指未有明顯證據,證明陳嘉豪在皮球完全過白界後才擋出馬高斯的射門。

上季有關使用VAR的數據。(鄧文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