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一方則認為本案證據並不算強,證據不強已可削弱律政司重審申請的理據,而且葉已服畢逾一半刑期,其女友自審訊開始便一直支持並陪伴他。葉利用服刑期間完成應用教育文憑(即相當DSE五科二級資歷),目前亦已簽署足球會合約(直至2026年5月),正積極努力重新展開生活,盡力活得有方向及有建設性,強調案件拖延已久,現年28歲的葉正值事業黃金期,認為本案不應再重審,要求上訴庭平衡各因素並慎重考慮,冀上訴庭拒絕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