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唔知HO要趕一個人走要做幾撚多野,準備D record閒閒地都幾個A4箱,要過幾多重高層,拍得住立法會過3讀,每向上一層遇到既阻力係幾何咁上。佢地會諗盡所有方法約到你係屋企比佢影相,然後Report“居住情況正常”,收隊Close Case。
比人NQ咁難都比你做到,到下一步係Appeals Panel。 屋署個appeals panel唔係真正既法官去做審判,係一D社會上既達賢。佢地都唔想上新聞,所以基本上你只要賣下慘,作到個合理少少既理由,佢都會比返間屋你。
如果依2關都竟然比你咁高難度達成,仲要有錢比幾十萬一庭律師費去高等法院上訴,不如你留返D律師費正正經經租間屋住好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