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 Lai:
有個Louisiana的寫了一篇
https://www.amjtransplant.org/article/S1600-6135(23)00431-8/pdf
Jason Chan:
Chatgpt摘要
《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的文章是一封由新生兒科醫師Shabih Manzar寫的投稿信(Letter to the Editor),主題「早產嬰兒在循環死亡後進行器官捐贈(DCD, Donation after Circulatory Death)的倫理問題」。大意摘要:
主題大意:
作者對一項由Li等人報告的案例提出疑慮,該案例兩早產嬰在生命維持治療撤除後進行了en bloc腎臟移植,成功移植給成人。
主要觀點與疑慮:
1.對案例決策的質疑:
其中一嬰兒出生於29週,體重1.07公斤,嚴重呼吸困難與低血壓,但作者指出這些生理狀況對29週早產兒非極度異常。
小孩雖對光反應弱,但小於30週的早產兒是正常的神經發展現象,不應被當作腦功能不良的指標。
2.撤除生命維持治療的倫理問題:
作者質疑,是否過早做出「無望治療」決策,進而走向撤除治療與器官捐贈。
他強調早產兒若接受適當照護,有生存機會,因此不應輕率做出DCD的決策。
3.呼籲謹慎與倫理審查:
呼籲醫療提供者處理早產兒器官捐贈時,更審慎,包括延長家屬的決策適應期,及引入倫理諮詢機制。
強調處理新生兒器官捐贈時需平衡醫療資源需求與對生命尊重。
Icu醫生陳志金:
第一位女嬰不是「命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