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單案,終院嘅判案基礎喺邊?

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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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力量一無所知 2025-04-02 07:24:21
push
狼主 2025-04-02 09:08:30
而家張舉能果3個字義扭曲,連立法會當年修訂嘅理由都扭曲
「判辭另一着眼點為立法歷史的追溯。根據早前高院法官游德康的裁決指出,立法會於1996年修訂條文,具體收窄覆蓋範圍至披露就貪污罪受查人的身分;草案委員會當時亦拒應廉署要求將覆蓋範圍修訂為「一般調查」,故條文不能廣義解讀為意向「昭然若揭」。

指草案委員會拒用「一般調查」字眼
證條文不能廣義解讀」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50402/s00002/1743530519133
さくらゆら 2025-04-02 09:46:11
香港法治係睇邊個揸庄市民就行撚開D
狼主 2025-04-02 11:46:04
問題:
而家張舉能3位嘅問題係法例上字面偏離:條文無明文涵蓋第II部以外罪行,佢地擴展解釋欠缺直接依據。

證據不足:控方未證實林喺記者會時知悉游涉第II部罪行(廉署只提「失當」),推論過寬。

修例原意:1996年收窄範圍至第II部,張舉能佢地無引用立法紀錄反駁,法理基礎薄弱
巴巴星 2025-04-02 14:45:22
成件事完全無稽
你法律條文係咁寫好
你就話唔係跟條文詮釋,而係要跟立法原意
我想問一般市民睇條文好合理,我點知你可以任你用立法原意詮釋?
あかい 2025-04-02 15:29:21
張舉能可能諗 呢啲案例應該其他正常普通法國家唔會出現 所以跟order冇所謂啦
愛城華恋 2025-04-02 15:35:13
共產黨
滅天絕地劍廿三 2025-04-02 15:44:46
欣賞咁理性既討論
同意咁樣可以令我D蟻民更瞭解法律
支持出post 發表對判詞既解讀
今時今日
唔係咁樣出post
都少有係媒體見到相關評論
真係佩服
支持長官!!!
低級中國香港人 2025-04-02 15:55:41
我就係皇法
Patrick_Star 2025-04-02 16:04:41
毋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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