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一憤怒 or 痴線起來 好難講 之前有單都係咁 乖乖仔殺家人
2010年7月21日晚上8時,簡家良、母親和妹妹在「飯飯好」吃晚飯,期間有說有笑,之後母親和妹妹於10時先行回家,他繼續與主理晚間生意的父親留在「飯飯好」打遊戲至凌晨1點半妹妹致電催促才回家[3],之後戴上黑色手套在客廳等待母親和妹妹就寢。2時15分,他看見妹妹走出睡房,便拿起菜刀亂刀狂斬妹妹,而母親聞妹妹呼叫聲亦步出客廳,他迅速狂斬母親,令母親來不及反應便失去知覺,直至妹妹和母親均停止叫喊和呼吸,他才停下手[6]。犯案後,他換去身上染血的衣服、穿上黑色T恤,並把染血菜刀、香港地圖及指南針放進背包,他本打算沿後樓梯離家,但走了數級後又折返18樓乘升降機。一路上他仍想再下毒手,但因為左手指、右手掌及腳趾被斬傷而作罷。他在街上遊蕩了2公里,走到荃灣海濱公園,隨後他於3時41分坐在公園一個涼亭的長凳上致電999報案中心自首,聲稱殺死了母親和妹妹。警方接報後兵分兩路趕往現場,其中一隊警員抵達荃灣海濱公園,發現他神色慌張、雙手淌血,更在其背包檢獲一把染血菜刀及一隻染血手套[7],遂將他拘捕並送院治療,期間他喃喃自語:「斬死他們,這個世界少點人會好點……」[8]
簡家良自首後一度精神不穩定而無法說出住址,警員經過一番努力才找到其寓所破門入屋[9],赫見母親和妹妹倒臥客廳的血泊中,已明顯死亡,二人被斬至皮開肉綻,屋內一片凌亂及血漬斑斑[8]。法醫為母親和妹妹驗屍證實死因是失血過多,母親被斬17刀,頸部、氣管及頸動脈及脊椎均被切斷,沒有反抗造成的創傷,推測她遭遇突襲,來不及反應便失去知覺;妹妹則頭部、臉及手腳有約34處刀傷,相信她遇襲時仍然清醒,因頭部、背部及手腳連環中刀才失去知覺[3][10]。當警方正式落案控告簡家良謀殺罪時,其情緒一度像決堤般,嚎啕大哭了一場,警員以為他會將案發經過及動機和盤托出之際,他卻突然冷靜下來,繼續保持緘默[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