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到酒吧我就捉Cujo坐低簡單做個interview。點解係「簡單」咁做?因為佢長期坐唔定,周圍郁周圍望,好難專注喺一件事上面,所以個interview都非常簡短。我問咗佢關於呢個鎮,關於佢自己,關於呢個行業嘅一啲背景。
佢今年53歲,打咗超過三十年袋鼠,雖然身為袋鼠獵人,但係佢反覆強調幾樣嘢:
1. 佢崇拜同尊重袋鼠(就好似日本人好尊重三文魚),甚至乎紋咗隻母袋鼠喺條腰中間
2. 佢係一個有道德嘅獵人,唔會對母袋鼠開槍,因為袋裡面有bb
3. 如果喺路邊見到有需要被拯救嘅袋鼠,佢甚至會將佢哋送去隔離鎮上面嘅救援義工屋企
最後佢好真誠咁同我講,其實佢唔需要殺好多袋鼠,每晚殺三四十隻就夠。
講完佢就起身,跑咗唔知去咗邊度。
佢喺採訪提到嘅救援義工其實我早喺出發前做research嗰陣已有所聽聞,佢就住喺距離Aramac大概100公里外嘅另一個小鎮上,係估唔到原來一個殺一個救,兩個人居然係會互相認識,睇黎澳洲內陸人真係太少啦!同時我又喺度諗,既然兩個人互相認識,兩個地方又咁近,咁我不如索性將「救援」呢個主題擺埋入我嘅攝影項目裡面,報導角度會唔會更加持平呢?除此之外,Cujo仲透露一個訊息:第二日嘅貨車將會將啲袋鼠肉送去700公里外嘅另一個叫Roma嘅鎮上嘅肉廠,而佢同肉廠老闆都有啲交情,可以幫我鋪橋搭路。
做完interview後我返入房,開始用個shitty wifi做資料搜集,我嘅攝影項目喺呢一刻由最初嘅單純影殺袋鼠,慢慢延伸成一個更加龐大嘅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