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fd喺上水返工,有日比人偷咗兩箱貨!
公司要鋪頭同事平分筆數,賠比公司,五個人每人四千……
我覺得好唔合理,明明係制度問題,公司安排失誤,就要最底層員工硬食!
應該就係最多賠300
以前返拍賣會, 打花隻古董. HKD 3M , 如果賠我就破產~~ 個時人工扣300, 第2日唔駛返工..
好多時要鋪自己賠, 好多原因係經理唔敢向上面REPORT, 因為個底會花, 所以自己諗計解決就算。
不過大公司係咁仆街, 試過有次做咖啡店, 本身個客人用信用卡俾錢,我MARK左現金, 經理都要我現金我要先自己付出, 月底對返條數, 信用卡條數多左先退返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