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8世紀美國南部的黑人奴隸的基本待遇:
每個月可以獲得8磅豬肉(7.25斤)或者相同數量的魚肉、一個蒲式耳(約等於27.216公斤)的穀物;每年夏天的時候可以領取2件襯衫、1條褲子;冬天可以領到一件棉上衣和一條棉褲。另外還會有一雙襪子以及一雙鞋。(這個衣服就不在這裡討論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在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市的種植園當奴隸,冬季最低溫度大概是零下1度,以這個溫度而言,他的衣服禦寒是足夠的。)
我們單單討論他的伙食:每月8磅豬肉,那麼每年就是96磅,大概是87斤,43.5公斤的肉,另外是320公斤的穀物。
來看看同時期的中國人的生活水平。美國南北戰爭時期,大概是中國清政府的道光時期,以高福陣的《清代冀北地區飲食生活研究》這篇論文為例,我們會發現,整個清代河北地區的老百姓生活都比較清苦,飲食是以粗糧以及簡單醃制的蔬菜為常食,只有在逢年過節以及婚喪嫁娶等重要日子里才會做一些肉類食品,甚至有許多老百姓其實是終年不知道肉是什麼滋味的,肉製品攝入量等於零。換句話說,清代河北地區的普通農民(自耕農)的主食和肉製品攝入量遠遠低於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這樣的下等黑人。可能只有擁有100畝以上土地的中等地主的生活條件才能勉強趕上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這個黑奴。還有一篇項玥鴿的《清代江西民間飲食研究》,根據這篇論文的研究,清代即使是魚米之鄉的江西,別說佃戶吃不起肉,就是普通自耕農以及小地主也都是吃不上肉的,即使是大戶人家,每天消耗的肉製品都很少。每天在喝粥的時候能在粥里放一些歲肉末已經相當了不起了。蘇州是有名的富裕之地,但在太平天國運動之前,肉製品的消耗量也不過是全蘇州城每天消耗二三十頭豬,這個時候的蘇州的人口差不多百萬,每天消耗三十頭豬,就算每頭豬有三百斤,每天人均豬肉消費也不過才4.5克,一個月才135克,也就是0.27斤,無非就是往大家的稀粥里撒點兒肉粉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