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你認為宗教是:
a, 個人修行 (自由探索人生意義,沒有正確答案)
b, 尋寶遊戲 (類似取西經, 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c, 自然定律 (不能挑戰,類似祖訓)
b, 法律的一種 (不遵從就會受懲罰)
e, 其他 (請解釋為何以上所有選項都是錯的)
我認為宗教係
e 實踐信仰既群體體制。
呢一個體制,本身係冇咩咁神奇。如果有D咩能力,所有能力都係來自呢個群體敬拜既神。
但係因為人好容易將神本身同埋敬拜神既體制掛勾,所以會撈亂黎講,咁樣做既危險係,當人以為自己係個宗教果度做得好好,其實可能同神一D都唔親近。事實上,耶穌就指出左當時既猶太宗教虛有其表:
馬太福音23:15
//15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啊,你們這些偽君子有禍了!你們走遍海洋陸地,為要使一個人入教;當他入了教,卻使他比你們加倍淪為地獄之子!//
a, 個人修行 (自由探索人生意義,沒有正確答案)
修行呢個字,我會盡量避免用,因為如果可以人修行到出黎,即係神唔洗做任何野,咁既話所有對神既信都係冇意義。
至於答案,與其話係答案,不如話係關係(我都係集中喺基督既信仰)。人同神,係有正確(恰當)既關係,係相愛。
b, 尋寶遊戲 (類似取西經, 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由「達到目標方面」去睇,相對地 b 係較似,雖然似乎每個描述都集中左係件事度。上面啱啱講完有一個恰當既關係,而呢一份關係,係透過每日既行事為人表現到出黎。
c, 自然定律 (不能挑戰,類似祖訓)
呢一點,唔好意思,我唔係太能夠放埋一齊,或者你解釋得深入少少之後我會容易D明。
如果講個被造既世界本身,的確有造到自然定律,但係呢個自然定律能夠被神改變,咁就係超自然神蹟,係去到今日都有發生既。
如果講對神既描述,就有唔能夠被挑戰既成分,因為神係點由神自己講,人冇權講另一樣野。假先知既問題,神睇得極之嚴重,死得人咁嚴重:
耶利米書28:15-17
//15 耶利米先知就對哈納尼雅先知說:“哈納尼雅啊,你要聽,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而你竟然使這人民信靠謊言。
16 因此,耶和華這樣說:‘
我要將你從這地面上除掉,今年你就要死,因為你說了反叛耶和華的話。’”
17 哈納尼雅先知在
那年七月就死了。//
留意返,唔係個宗教體制整死假先知,係神自己出手。
d, 法律的一種 (不遵從就會受懲罰)
希伯來聖經入面的確寫左好多神透過摩西傳既「律法」,係宗教體制既一部分,照做就得祝福,唔做就得咒詛,係生同死既問題,正如上上個回覆 1b 講左。
但係關於呢一樣,存在好大既誤解,因為如果用今日法律既眼光去睇,表面上都成立,但係實際上有兩個本質上既分別。
第一,神賜既「律法」唔單止講唔遵從會有懲罰,仲講遵從就會得福,呢個福係神同在既親蜜關係。所以律法係得福既途徑,係親近神既機會。
第二,「律法」 Torah 呢個字,本身指
帶人命中紅心(做神喜悅既事)既教導,即係律法唔係最終果樣,按住律法咁行得到既教導先達到律法既目的,呢個終點係耶穌基督果種係神入面捨己愛人既生命,好似佢咁活就做得啱:
羅馬書10:4
//4 要知道,基督是律法的終點,讓所有信的人都得到義。//
你見我講講下已經唔係講緊個宗教體制本身,因為如果所有野都只係搵方法照住做,而唔理同神既關係,個結果就唔係受教、親近神既生命,反而係一班做足宗教活動既人,雖然仍然可以係個體制入面玩鬥爬得高,但係咁係完全冇意義,亦都偏離左神既心意。
暫時分享住咁多先,歡迎繼續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