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劍四顧心茫然:
因為女人的邏輯希望最後一個人把它前面的損失都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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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牌馬斯特:
1.年紀越大,經歷越多,門檻越高,越難取悅。
2.年紀越大,荷爾蒙分泌量越弱,神經活動強度越弱,越難感受到快樂。
3.年紀越大,身體越差,生育代價越高(懷孕負擔、懷孕負擔、產後恢復)。而這生育代價必然要算在配偶頭上的。
4.考慮到剩女一般從30歲算起,越靠近更年期,情緒波動越大。建立與維持親密關係的難度越大。
5.剩女本身就是基於種種主客觀因素剩下來的,是被篩選出來的不適合建立親密關係的人。尤其考慮到中國當下極端利女的狀況來說,就格外如此。
6.剩下的時間越長,沉沒成本越高,除非徹底放下心結(幾乎不可能),否則這成本是必然要在配偶頭上收回來的。
上述推論控制了年齡以外的變量,現在考慮一種情況:女青年將時間、精力與資源投入在學習與事業上並獲得成功後,上述推論是否仍然成立?
1.首先考慮倖存者偏差。只有事業成功的女性會分享自己「逆襲」的成果。因此將青春投入事業的報酬率,對於還沒做決策的人來說,就需要打一定折扣。 (即女青年做決策時應考慮到事業失敗的情況)
2.資源增加後對擇偶範圍(婚戀對象的類型)的影響。
一般來說,資源增加後,男性擇偶範圍拓寬(例如因為經濟原因之前要求女方必須有工作,而男方資源增加後全職太太或收入不高的工種就可以納入考慮了)。
門檻(婚戀對象的資源量)是否提高?也提高,但幅度相對資源增幅較低(例如男方月收入提高一萬,不會對等要求女方收入也提高一萬。)
而女性資源增加後,一般收窄了擇偶範圍,即種類減少,門檻提高,仍然要找個比自己條件更好的。
舉例:很少有女性資源增加後,願意考慮低收入工種(清水衙門公務員)或全職主夫。男性則反之。
要考慮到,女方資源增加後,會把原有的「高風險高收入男性」從擇偶範圍內剔除。 (例如大貨車司機、海員、化工廠操作員、個體戶等)
3.同樣的資源,男女的資源轉移意願不同。也就是男方的錢是要給家庭和女性甚至女性原生家庭花的(女方父母甚至小舅子)。
那麼女方呢?一般來看,女方的錢花在孩子身上最多,部分花在自己和自己父母身上,花在老公身上的就要少不少,幾乎不會花給老公的父母,花給小叔子幾乎不存在。
因此在資源轉移的層面上是不對稱的。
4.這一點最重要,就是生育成本的歸因。
假定兩個女青年條件一樣。
一個選擇22嫁人,25生育。那麼她生育成本較低,但卻損失了可能的事業關鍵期回報。
(什麼意思?假如該女性從事的是流水線或標準服務業工作,那麼完全可以在生育後把這部分報酬收回來。只有在考慮到升職或存在收入大幅上升的關鍵期,這部分收益才是無法回收的)
另一個選擇22考研,25考博,之後工作。那麼她【可能】獲得事業回報,但【必然】加重了未來的生育成本。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加重了的生育成本,女方本人該承擔多少?
我不會說男方完全不該負擔女方的生育成本,畢竟只要是親生的婚生子女,那麼男方確實有對應義務。
但關鍵在於,女方該承擔多少呢?畢竟是女方拿青春換了事業,確實是獲得好處了。
目前主流觀點【事實上】認為女方【不該】承擔這筆超額的生育成本。
(沒有任何人敢於公開質疑或提出,超齡產婦的額外的生育成本是自作自受)。
這成本要完全算在男方頭上。這就非常不對稱了。
拿青春搏事業,成了成果全是自己的,輸了生育負擔要男方全額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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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Fund:
現在全社會把大齡剩女被架在火上烤是因為在變成大齡未婚之前,她們是“潛在的母親”,中國社會對女性的優待,本質上是對「母親」和「潛在的母親」的優待。
隨著你們成為母親的可能性越來越小,社會逐漸收回了對你們的優待而已。現下流行的各種等式,女160=男180,女月入3000=男月入10000,女大專=男一本,其實等式左邊都默認一個“+生孩子”才成立。大齡了還未婚未育的,如果還想依照這些等式認定自己屬於“優質女性”,未免公主病晚期了。
你所謂的“架在火上烤”,不過是男性從上學起就開始逐漸面對的現實,你們們只是從小沒經歷過。還不習慣罷了。況且這才哪到哪,你還沒經歷從量變到質變的臨界點。這個臨界點就是──當你們的雙親逝去,這世上最後一個為你負重前行的人也不存在時。依照中國的人均預期壽命,這個節點大概會在你們超過女性法定結婚年齡22年,距離女性法定退休年齡還有12年時發生。這個節點,往往還與你們們的更年期重疊──你們再也不可能擁有家人了。屆時你們的餘生還有很長,又是一輪量變的積累,直到身體開始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