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國情不同,不可張冠李戴:
- 手療術(chiropractic)是起源於美國的民俗療法,
創始者沒有醫學背景。
- 目前尚無對手療術在國人身上適用性、副作用及療效的評估報告。
- 手療師在美國獲得獨立執業權,但並非與醫師地位相同。
- 香港政府誤導,讓手療師以「脊醫」頭銜註冊,而日本則不會制定類似法律。
睇到呢到笑到我

5. 「骨關節錯位(subluxation)」
沒有科學證據:
- 手療術的創始者借用了骨科醫師使用的「subluxation」一詞來描述問題。
- 美國政府的研究未能證明「骨關節錯位」和「脊骨錯位徵候群」的存在。
-
手療師的觸診檢查缺乏一致性和可靠性,不同手療師對同一病人可能得出不同結果。
6. 業務重疊,侵犯其他專業,破壞醫療生態:
- 脊醫師法草案中的業務範圍重疊了骨科醫師、神經科醫師、復健科醫師等多個專業。
- 脊醫師
使用的治療措施與物理治療師、營養師、臨床心理師的業務重疊。
- 脊醫師使用的檢查方法與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的業務重疊。
- 脊醫師涵蓋了多個不同專業的業務,
侵犯了其他專業的領域,破壞了專業分工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