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
《反恐條例》首案 第16天|控方證人、「屠龍」隊長黃振強稱曾致電第7被告 告知會配合用槍及炸彈殺警 辯方指電話對話無從對證 質疑「作出嚟」污衊對方
《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6日)在高院踏入第16日審訊,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其中女被告劉佩凝被指涉與黃一同為「屠龍」籌集資金作恐怖主義行為,辯方今質疑,黃早前供稱曾致電劉佩凝,告知她「屠龍」會配合其他隊伍用槍及炸彈殺警,「你係專登加槍同炸彈,放喺你哋兩個無從對證嘅(電話)對話裏面」,黃否認。
辯方遂指出,「係你作(對話內容)出嚟污衊劉佩凝,目的係你要認罪,篤埋劉佩凝出嚟」,以及「因為佢係你一隻好細嘅棋子嚟⋯⋯所以你係唔會同佢(劉)講有槍有炸彈嘅大行動」;黃一概否認。
另外,黃振強早前供稱曾在「屠龍」眾籌頻道表示,欲取得至少「30粒龍心」,其意思為至少擊殺三十個警察。辯方今指出網上有「屠龍傳奇」、「屠龍新傳」遊戲,遊戲中有寶石名為「龍心」,「龍心係可以用真錢買⋯⋯寶石好有法力,你知唔知?」,黃稱「唔知」。
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在多處搜出手槍及子彈等武器,多人先後被捕。控方早前的開案陳詞指,「屠龍小隊」及同謀者吳智鴻團隊計劃在12月8日的遊行中,於軒尼詩道引爆一大一小的炸彈及安排槍手槍殺警員(下稱「12.8計劃」)。6男1女否認控罪,今(5月16日)在高院踏入第16日審訊。;控方指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為「屠龍」隊員,女被告劉佩凝則涉為「屠龍」眾籌作恐怖主義行為。
大額金主懂自保 用閱後即焚功能通訊
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出庭作供,接受第七被告劉佩凝的辯方大律師馬維騉盤問。黃早前供稱,有「金主」給他大額資助。馬維騉問黃,「金主」是否用Telegram與黃對話,黃確認,但強調相關對話已被刪除,「佢哋(「金主」)都係一般專業人士,佢哋係好懂得點樣去規避法律風險⋯⋯當中有律師嘅職業⋯⋯有個對話功能係secret chat⋯⋯閱後即焚⋯⋯睇十秒八秒之後就會delete咗」。
黃確認是「大金主」主動使用「secret chat」的功能,以保障自身;至於其他捐助小額金錢的金主,則可能未被刪除。黃稱,「可能就係因為小額,所以我都唔擺喺心」,其後亦確認不會刪除捐助者私訊給他的轉帳收據。
認欺騙捐款者 從沒轉帳至泰國戶口
馬維騉另提到,「屠龍」眾籌TG頻道「育龍」的管理員用戶「🍁(使用者名稱為@Abc123bbc)」(黃早前確認,他本人、「屠龍」軍師林銘晧和劉佩凝均可登入「🍁」),與捐助者的對話紀錄達1094頁。當中,「🍁」多次向捐助者指,可先將捐款轉帳至一個滙豐個人戶口(後知為黃振強的個人戶口),「🍁」及後會將捐款再轉帳至「龍隊嘅泰國戶口」。其間,曾有捐助者詢問「🍁」可否提供轉帳至泰國戶口的單據,當時「🍁」回覆指由於單次手續費很貴,故會集合資金一次過轉帳,又指「我自己都係家長嚟嘅」,該捐助者便沒有再追問。以下為盤問對話:
馬維騉(馬) 黃振強(黃)
馬:泰國戶口就係得你一個管理?
黃:係。
馬:你滙豐銀行戶口收嘅任何錢,從來冇轉過一毫子去泰國呢個戶口?
黃:係。
馬:夾埋一次過匯款呢個講法,唔理你邊個講都好,呢個係大話嚟嘅?
黃:係。
黃早前供稱,該「龍隊嘅泰國戶口」由他當時在泰國的女友登記,但女友將銀行卡給他,故他可以在港處理該戶口的資金。黃今被馬維騉問到,該泰國戶口有否被取消。黃笑稱「坐緊監,真係唔知」並稱沒有指示他人取消戶口。黃亦表示,他在被捕前沒有留意泰國戶口有多少結餘,因為「我當時主要個心思都係擺喺香港個計劃上面」。
馬維騉再質問黃振強,是否從沒有將個人滙豐戶口收取到的資金轉帳到泰國戶口的意圖。黃確認,表示「因為嚴格嚟講 ,無論邊個戶口度,啲錢都係我管嘅」。馬三度追問「喺你袋度?」黃亦三度回覆「係我管嘅」,其後又指「我唔同意喺我袋度」。
在盤問下,黃振強指,劉佩凝原來使用的TG用戶為「So fairy」,她開設了用戶「龍女(使用者名稱為@DragonBae)」管理「育龍」TG頻道,其後為安全起見,劉決定在11月16至17日取消「龍女」帳號,改為設立「🍁(使用者名稱為@Abc123Bbc)」帳號作為管理「育龍」的帳號,並將登入資料告訴他及林銘晧。
「龍心」線上可買 為遊戲有法力寶石
馬維騉再展示黃振強於2019年12月6日與捐助者TG私訊,「三個人著草,目標五百萬⋯⋯打爆機,拎咗『龍心』(意思為殺警)就會著草」。在盤問下,黃供稱「12.8行動」及「著草」計劃,當時均「冇預佢(劉佩凝)」。另外,他在案發其間曾與劉提起「著草」計劃,不過沒提及詳情;他並確認於2019年12月7日着「家長」「佩儀(音譯)」替他收拾行李以「著草」,但沒告訴其他隊員。
馬維騉又展示,黃振強曾在「育龍」TG頻道發布以下文字:
屠龍隊George :
若有手足願意玩真屠龍online game😡
公會任務目標係集齊最少30粒龍心🤤
有冇家長願意永久課金/支援玩家😞
黃振強早前供稱,「集齊最少30粒龍心」的意思為至少擊殺三十個警察。馬維騉關注,「屠龍」為一些線上遊戲的名稱,包括「屠龍傳奇」、「屠龍新傳」,詢問黃振強曾否玩過該些遊戲,黃稱沒有。馬指,遊戲劇情中,有一顆寶石的名字為「龍心」,「龍心係可以用真錢買⋯⋯寶石好有法力,你知唔知?」,黃稱「唔知」。馬遂問,「你口中『龍心』係攞警察嘅命?」,黃答「係」。
首見面交收數萬 辯方質疑無其事
馬維騉並指,黃振強曾於2019年11月7日下午五時多,在觀塘海濱公園與劉佩凝見面,而該次為他倆在2019年社運唯一一次的見面?黃確認。在盤問下,黃確認當時為「育龍」成立的翌日,故見面的目的為「見一見劉佩凝」,並指他將於當日晚上赴泰國旅行,會在泰國開設一個新戶口,着劉日後將泰國新戶口號碼交給捐助者。
黃振強另指,劉佩凝當時亦將數萬元現金交給他。馬維騉質疑,黃從來不曾在TG中提及劉當日需拿錢給他,黃閱讀訊息紀錄後確認。馬質問「雖然冇講,但係佢咁啱識做就攞咗幾萬蚊?」。黃指「唔係因為識做所以攞幾萬蚊」,推斷當時他們事前曾在TG致電溝通拿錢一事。
馬維騉續質疑,當日劉佩凝曾在TG表示自己生病,到診所就醫,加上她早前已轉帳1.5萬元給黃振強,質疑黃為何堅持劉曾拿數萬元到海濱。黃則指「佢(劉佩凝)係資助我哋 ⋯⋯同埋幫我哋籌錢嘅人,我見一見佢好正常」。馬追問指,劉日前已TG私訊他指為捐款而變賣自己的「Y-3」及「aj」用品,加上「育龍」當時僅成立一天,劉何以將數萬元現金交給他,黃表示「唔記得」,但不同意劉當日沒有給他錢。
行動及資金去向 劉佩凝從沒過問
黃振強並確認,劉佩凝曾使用個人馬會戶口幫他收取「育龍」捐款,後期「🍁」會着新捐助者捐款至黃的泰國戶口,只有舊捐助者繼續捐款至劉的馬會戶口,所涉的金額亦小。至於劉對資金的認知,盤問如下:
馬維騉(馬) 黃振強(黃)
馬:由頭到尾,你知道劉佩凝主要係幫你搞啲錢嘅嘢,佢對你哋嘅行動從來冇過問嘅。
黃:係。
馬:冇過問買咩裝備?
黃:係。
馬:冇過問啲錢畀邊個人?
黃:係。
馬:冇過問啲錢點用?
黃:係。
兩通電話內容 承認沒任何紀錄助回憶
黃振強早前亦供稱,他於2019年11月23日曾發訊給劉佩凝指「我哋嚟緊有大行動」,其後他再致電劉表示「我哋嚟緊會配合其他團隊,用槍同炸彈,叫龍女(劉的暱稱)加強眾籌力度,我需要資金為我哋團隊部署走佬plan。」
馬維騉指出,當日黃振強與劉佩凝有兩個通話紀錄,時長分別為一分鐘及34秒。辯方就上述通話的說法為:第一個通話的內容是劉與黃相約於11月24日交收款項,黃着劉「畀心機籌錢」;第二個通話內容則為確認11月24日的見面時間為11時。黃否認上述說法。馬續指,黃的訊息「我哋嚟緊有大行動」中,沒有清晰解釋「大行動」的內容為何。黃強調他在上述通話時已經跟劉提及計劃內容,故無須再述。
馬維騉接着質問,黃振強於2023年9月27日才簽署確認涉及眾籌案的「無損權益口供」,在此之前四年多的還押日子裏,黃不曾跟任何警務人員透露他與劉的TG對話。黃確認。馬指出,黃還押的四年間,也沒有任何紀錄協助他回憶上述兩通對話的內容。黃表示同意。
馬維騉再詢問黃振強「你能否講到佢(劉)當時(上述對話)嘅語氣?」。黃指「講唔到」。馬追問「佢當時點樣答你,你記唔記得?」,黃亦稱「唔記得」,繼而指他僅記得大概內容,「我冇可能每一隻字都記得咁清楚」。馬指出「你係專登加槍同炸彈,放喺你哋兩個無從對證嘅對話裏面」,黃振強表示「唔同意」。
馬維騉又指,黃振強於2019年11月底在TG對話中曾跟劉佩凝表示「我哋好快有大嘢發生,辛苦你啦」,訊息中同樣沒有提及「屠龍」會配合其他隊伍使用炸彈及槍。黃堅稱他於11月23日已跟劉講述計劃,故沒必要再次在訊息內重複內容。黃隨後在法官張慧玲追問下,仍否認「大嘢」為隱晦的口訊。
馬維騉指出「係你作出嚟污衊劉佩凝,目的係你要認罪,篤埋劉佩凝出嚟,所以係作嘅」;黃表示「唔同意」。馬維騉再指「因為佢係你一隻好細嘅棋子嚟⋯⋯所以你係唔會同佢講有槍有炸彈嘅大行動」。黃表示不同意當時當劉為棋子,並指「正正我同佢解釋咗,先至用大嘢嚟代替」。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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