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大未必做足30年按揭,TU差或破過產多數做唔到
綠表申請須知第16點
https://hos.housingauthority.gov.hk/mini-site/hos2023/common/pdf/g_application_guide_c.pdf
16. 按揭貸款
16.1
買方須先行衡量個人經濟能力及確定本身獲得按揭資格後(如適用),方可辦理購樓手續。買方簽妥買賣協議後,若需藉按揭貸款支付售價餘額,應前往名列於居屋銷售小組核准名單內的銀行或財務機構(參與銀行或財務機構),以房委會指定的特惠條件申請按揭貸款;按揭條款以有關參與銀行或財務機構的最終批准作實。參與銀行或財務機構已與房委會簽訂「按揭保證契據」(註六),而按揭貸款的部分條件如下:
(a) 貸款額:最高為繳付定金後的售價餘額;
(b) 還款期限:最長為 25 年;及
(c) 利率(註七):年息最高為有關參與銀行或財務機構所定的最優惠貸款利率減半厘。
買方如向未與房委會簽訂「按揭保證契據」的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辦按揭貸款,有關按揭貸款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為免辦理按揭安排有所延誤,買方須預留充足時間向房屋署申請有關批准,並須繳付相關申請的行政費。有關按揭貸款的詳情,請直接聯絡相關銀行或財務機構。
提供按揭貸款的指定銀行/財務機構名單
https://hos.housingauthority.gov.hk/mini-site/hos2023/common/pdf/hos_2023_list_of_approved_banks_financial_institutions_for_providing_mortgage_loan_HOS2023.pdf
(2) 有關實際按揭貸款額、年期或利率等一切按揭貸款的安排,一概以銀行/財務機構根據買方的個別情況作出的決定為準。
房委會並不保證買方可獲銀行/財務機構提供最高按揭貸款額[即樓價的 95%(適用於綠表申請者)或 90%(適用於白表申請者)],
或任何按揭貸款。
房署講到明唔會擔保申請到按揭,只係有一班人堅持「房署擔保」乜都得,其實只係擔保還唔到錢嗰陣,房署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