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事源係我呀哥幫佢一個朋友暫養住一隻唐狗嚟,咁就帶左返屋企養。雖然我哋本身係反對嘅,因為知佢唔係負責任嘅人。但冇啦佢都係拎左返嚟。一直都唔知佢主人幾時拎返佢走就咁就過咗半年多啲嘅時候,突然就話個原主人唔要,但係本身屋企人都唔係好鍾意狗(雖然唔知點解我呀哥應承接返嚟)所以好快就決定送養出去啦。送養果日我就返日冇一齊去,我老豆就負責送佢走。狗狗都大隻同好驚青,咁我老豆就諗住放佢係個籠度直接車走佢。點知佢冇睇清楚門冇鎖實,隻狗狗就衝左出去,走失左搵左幾日。最後發現俾送左去漁濃處,然後就有義工團體就屬左佢走啦。check 過隻狗發現冇晶片,咁個義工就用佢名義入咗個晶片幫佢打針之類,之後就帶走左佢。
但係問題嚟啦,佢話因為隻狗冇晶片,佢用佢名義入咗個晶片,但係義工聲稱因為佢當左個主人角色,隻狗冇晶片而走失左會俾法庭罰佢錢。咁如果有流浪狗又冇晶片又俾漁濃處捉左咁啲義工救親出嚟都要俾人罰錢咪好金?
然後我搵到個義工佢就想我俾返錢佢,但我又驚會唔會係呃錢,就想問下有冇啲類似嘅案件?法庭咁就要罰個義工錢其實合唔合理?就好似我救左隻狗但最後要罰我錢?
Btw 搵唔返前主人 希望各位巴絲可以俾啲建議 我真係為左呢件事好唔開心 唔該曬咁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