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怪得亞洲區銀行咁賺錢,原來係靠剝削客户
在美國,為期61個月以上的房貸與私人貸款禁止使用78法則計算利息。1970年代,已有不少論文指出78法則對消費者並不公平。2001年3月15日,眾議員John LaFalce (D-NY 29)曾在第107屆美國國會上提案,要求禁止在貸款中使用78法則。議案於同日轉交眾議院財務委員會,再於4月10日轉交財務機構與消費者信貸委員會,但其後再沒有進一步行動,法案於會期結束後自動失效。
在英國,2006年消費者信貸法、2004年消費者信貸(提早還款)規例(SI 2004/1483) 通過後,正式禁止在消費者信貸中使用78法則,規定於2005年5月31日生效。
在香港,78法則依然是常用的貸款利息計算方法,中銀香港、滙豐、大眾銀行等皆有採用。台灣則流行概念接近但公式有所差別的本息平均攤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