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留意到有造謠者一而再將校內的機密通訊和內部資料外洩,並斷章取義,蓄意扭曲事實,矛頭直指香港大學以及我本人。有關指控,相信是有人有組織地蓄意而為。由於有關指控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並對我構成嚴重誹謗,我決定委託律師,期望索取專業法律意見。
我接獲校委會通知,要出席於明日(10 月 3 日)舉行的特別會議。基於準備時間只有一個工作日,我今日下午三時委託律師,以電郵方式要求校委會將會議押後,讓我有足夠時間掌握所有事實背景,和索取法律意見。有關通訊在短短一小時後,即外洩傳媒。對於只有校委會成員可以收到的機密資料被瞬間外洩,我感到極度遺憾。
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