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支持應該有個咨詢機構。但深入啲了解下,原住民過去有類似嘅機構但被國會解散過,因為班原住民自己都唔團結,同埋班代表Bad Behaved。
我覺得表達平台一直都有,缺嘅唔係Voice而係Listener,再者Senate同Parliament都有原住民議員,但一直都解決唔到問題,代表唔係冇Voice,係揾唔到Solution。原住民影響力太細同佢哋自身弱勢係惡性循環嚟。
我覺得最大問題係 Constitution Change呢個手法。不論日後個機構如何運作同Behave,都冇辦法再輕易解散,除非再修憲。仲有後續嘅Treaty/Treaties等等,同埋可能引起嘅憲政危機,到底點樣界定咨詢意見同要求,意見不接納後續潛在司法上訴等等。
仲有個模糊點係咨詢機構係可以對政府同國會提出意見。國會都仲可以辯論表決,但政府本身係官僚架構,政策上會有可能出現意見直接去行政機關Bypass國會嘅可能。
仲有好多潛在問題,有興趣自己聽下呢段訪問,好深入。
https://youtu.be/cs4TMsSQnOI?si=ekLVVWaUW-Wv3a2y
我本來係Undecided但而家傾向No。原始民嘅問題係應該要得到正視,但我反對修憲呢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