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稱:
既然日本政府口口聲聲說福島核污染水安全無害,那麽日方為什麽不直接向日本國內排放核污染水?或將其用作農業工業用水,而要向海洋一排了之?
關於“福島處理水為什麼只能排進大海這件事”,在此提出以下幾點重要原因——
一、處理水由於不能除去氚,是無法“利用”的,任何國家會都不會將這樣的水用於農業工業,幾乎均為排放
首先普及一個概念,分清楚三個不同的概念:“污染水”、“處理水”和“排放水”。
污染水(上圖左),是自然界的雨水和地下水從核電站經過後,沾染了放射元素等雜質後,被收集起來需要淨化的水。
處理水(上圖中),是污染水經過淨化處理裝置(如ALPS)後,去除了62種輻射物質及其它雜質後的水。但唯一無法去除的放射元素是氚(原因後述)。
排放水(上圖右下),是在處理水的基礎上,混入100倍以上的大量海水,進行大幅稀釋後的水。這樣做唯一的意義,就是為了滿足氚的排放標準,能夠達到每升1500Bq以下。
每升水裡1500Bq的氚元素是什麼水平呢?是WHO飲用水標準的近七分之一,是日本排放標準的四十分之一。
有人會說,啊?怎麼日本排放標準(每升60000Bq的氚)這麼高?其實,這樣的水每天喝兩升,連喝一年對身體造成的輻射量僅為1mSv,而日本人平均每人每年遭受的自然界輻射值為2.1mSv,連喝一年排放水對身體的輻射,也就是自然輻射值的一半。
再強調一遍,福島的最終稀釋排放水,僅僅為上述“日本標準”的40分之1。
接下來要注意了,這就是中國外交部混淆概念最關鍵之處——日本一直以來強調的“安全無害”,是指經過海水稀釋後最終排入海中的“排放水”。雖然在報導中經常以“ALPS處理水“來代稱,但真正落實到技術討論和細節執行時,一定會強調在排海前,還要對”處理水”進行稀釋。
而中國外交部則更流氓,乾脆說“日本稱核污染水安全無害”,拋去字眼中的敵意和傲慢,我們可以近似理解為中國外交部是想說“日本處理水可以用於農業工業”(韓國此前亦稱日本的處理水是污染水,但即將準備改稱處理水了)。
這就是完全缺乏技術知識也不願進行事實核查的表現了,處理水中還有大量的且無法除去的氚,怎麼可能用來種菜,用來進工廠,與人類或動植物近距離接觸呢?全世界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包括中國)這樣做啊?
目前,福島處理水儲存罐裡的氚,其濃度約為每升62萬Bq,是日本排放標準的10倍、WHO飲用水標準的62倍。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不會考慮如何“利用”這種水吧。
因此,全世界的核電站,每年都會向海洋排放巨量的“氚水”——
據可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核電站共向海中排放了907兆Bq的氚,是日本的5.18倍;而韓國則排放了205兆Bq的氚,是日本的1.17倍。
(在此插一句,中國根本沒有規定核電站冷卻水排海時的氚元素單位濃度標準)
為什麽全世界核電站每天都在做的事情,日本福島就不可以做呢?將安全標準值為飲用水10分之1的處理稀釋水排進大海,為什麽會“把全世界置於風險當中”呢?(汪發言人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