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喺法庭度唔知講乜春 又唔識嘢 總之見人就屌
佢老豆如果見到佢都應該戥佢羞家

案情指,事主獲委派臥底任務,於 2021 年 12 月 19 日在尖沙咀的「喜點酒吧」喬裝為顧客。凌晨約 5 時半,有職員指警方查牌,事主遂打算從後樓梯離開。惟離開期間,任職唱片騎師的首被告認出事主為其中學同學,大叫「你條死差佬!」質問事主為何在酒吧,並大叫「依度有差佬!」。他又要求事主交出身分證,否則不准離開。
事主遭 10 多人包圍,要求解釋,有人拉扯其衣服、用間尺狀物件襲擊他。事主欲衝向後門時,遭第 3 被告阻擋,第 6 被告同時拉扯事主令他倒地,期間說「我最憎差佬」,事主遭包圍及被踩頭和身體。事主趁機逃跑不果,遭第 6 被告和一名男子拉回酒吧,被一群人拳打腳踢,事主則否認自己是警察。
之後第 3、第 6 被告提議,將事主帶回酒吧大廳解釋,第 6 被告表示要與事主「慢慢玩」,事主其後在梳化上被約十人包圍。第 5 被告期間曾打事主肚部 2 次,第 4 、第 6 被告要求事主交出身分證及電話不果,第 5 被告遂打事主左眼一下,事主終交出物品。
首被告看過身分證後,確認是他認識的人,第 4 被告建議查看事主手機,第 6 被告則建議搜身,指要讓他體驗被警察搜身的滋味。第 3、第 5 被告帶事主入房,命令他放下個人物品及脫去所有衣物,期間第 5 被告掌摑事主的兩邊面頰。第 5 被告在事主脫去衫褲後為他拍照,兩人亦問他所屬隊伍及前往酒吧目的等。
約十分鐘後,房外傳來一把男聲,叫事主將衣服穿上。次被告指他只是「搵食」,吩咐事主不要「搞」其酒吧,當作從來沒有來過,事主終獲准離開,事件歷時約 4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