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嚴重譴責破壞器官捐贈制度! 形容「簡直是恥辱行為」 要求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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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3 13:25:41
垃圾政府
2023-05-23 13:31:17
家陣係個賊打劫你去買狗糧餵狗
隻狗會認你定認個賊做主人?
2023-05-23 13:35:47
真係前世欠左你咁款
2023-05-23 13:37:28
佢一定會,差在幾時
2023-05-23 13:40:31
唔捐都破壞
2023-05-23 13:42:04
當年登記係靠張卡,唔係入系統
後來改入系統後,有卡個班都唔知要重新登記,又唔知有登記冊可以check , 就照走去取消
2023-05-23 13:42:42
重覆取消,沒有登記卻又取消
咁少事又拉又鎖
好心做下正經野啦
2023-05-23 13:47:34
留港撚值得擁有 美麗訓新香港 hello Hong Kong 開心香港 國際大刀會 元朗國 自己揀一個
2023-05-23 13:48:31
+不誠實使用電腦
2023-05-23 13:49:38
留港撚又贏了就快行路既步速唔係跑都要立法規管同強烈讉責
2023-05-23 13:51:10
我的反對評論如下:

1. 李家超過度誇大器官捐贈的重要性,忽略了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監管漏洞。器官捐贈雖然在理想情況下可拯救生命,但如果管理和監管不善,也可能被人利用和濫用。

2. 李家超指出有大量取消登記個案,但單純的數字並不足以顯示有蓄意破壞,也可能是登記系統本身出錯或存在漏洞。要撤銷或取消登記也是人們的權利,未必就等於破壞制度。李家超的指控過於主觀和武斷。

3. 李家超要求警方調查事件,但警方調查也有可能找不到任何違法證據。登記系統出現問題不一定就是別人的過錯或蓄意破壞,也可能是系統設計或管理上的疏忽。要求警方介入,有點「大炮打蚊子」的感覺。

4. 李家超在事件中的表現過於情緒化,對批評者採取了過度敵意的態度。他應該冷靜理性分析事態,而不是主觀地將所有問題歸咎於「破壞份子」。對不同意見也應保持開明態度,而不應惡言相加。

5. 總結而言,李家超在這件事上的回應有欠妥當,過於主觀和缺乏理性分析,有「炮轟蒼蠅」之嫌。他應保持更開明和審慎的態度,深入分析事件再作出判斷,而不是先入為主地撂下「恥辱」之類的言論。
2023-05-23 13:51:52
好煩
2023-05-23 13:53:38
2023-05-23 13:54:49
強制捐同撳住搶有咩分別
2023-05-23 13:55:36
人權組織在那裏
2023-05-23 13:55:44
5百萬藍朋友要做野啦
2023-05-23 13:56:58
我好傳統, 我要全屍
2023-05-23 13:57:58
無恥黎講, 真係要向長官學習
2023-05-23 13:58:00
人礦係咁㗎啦,你個身體係屬於党嘅
2023-05-23 14:00:08
公佈三萬隻同公務員捐贈比例? 聽完你先咩叫恥辱
2023-05-23 14:01:00
個網load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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