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校園暴力 LIVE|林爸爸就聖若瑟書院校園暴力案 向教育局局長蔡若蓮遞信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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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4:01:22
佢呢d唔係叫撐個仔
叫發癲
2023-03-16 14:01:49
成王敗寇還成王敗寇
成王敗寇係無可奈何要俾制度逼害
受到嘅懲罰唔係“應得”
如果可以的話係應該直頭免除

你就直頭話係“應得”
啫係唔係無奈被逼害 係抵死
你咁都講得出好意思喺度包拗頸

當年關你事嘅不公義就話以武抗暴冇問題啊
仲開po屌鳩當初各打五十大板嘅人係單細胞
跟住自己撐住屋企食花生
而家唔關你事嘅就跟住各打五十大板成為自己四年前屌嘅人

我啱啱探完監同手足吹半個鐘水
就係笑鳩緊佢班傻閪為咗班冷氣軍師俾人打俾人拉要坐監
閣下有咩高見
2023-03-16 14:02:05
關乜嘢事
懲罰講相稱性,正苦對抗爭者係無理且不相稱。
呢單個懲罰有邊part唔相稱不如你又講吓
2023-03-16 14:02:51
你瞓醒未
仲搶劫會畀人掃走
佢借錢唔還
拎左錢走係咪一早搶劫左
學校幾耐唔掃走條友
香港教育畀就係呃飲呃食多先畀到壞人上位
間學校會唔會有好人 極少囉
壞人呢就成個管理層都係
呃飲呃食咪hea鳩做果班囉
2023-03-16 14:03:40
攞完公道 個仔可以專心讀書 乜都唔洗玩了
2023-03-16 14:04:49
唔識進退 估唔到依啲post都見到
btw點都好 連一句sorry都冇
到底係保緊個仔定冷處理大家心照啦
2023-03-16 14:05:37
其實政府都一路有幫緊窮人
不過佢更一路幫有錢人同唔理有錢人做咩
點解窮人要唔滿足走出黎抗議
2023-03-16 14:05:40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林爸假稱別人患表列疾病都係犯例, 男童家長都無追究
學校就寧願比人圍屌都唔提搶劫一事downplay成普通肢體衝突

其實所有人已經係顧慮林童最大利益
2023-03-16 14:07:58
點無理不相稱
2023-03-16 14:08:08
真係好撚慘,從來無正視過,成日亞州都係咁,習以為常
2023-03-16 14:08:10
聲淚俱下 又痛哭流涕咁款 可見頗為投入 7/10 但下次可唔可以換咗件衫佢 睇撚到厭
2023-03-16 14:08:48
咁就值得被人打到椎間盤移位?要跪人頸?
2023-03-16 14:11:34
判到最高監禁刑期
你覺得唔夠仲想點

懲罰係要人有悔意改過自新
唔係要佢一世玩完
打人同比人打個個本身係好朋友
訪問個仔佢仲想同打佢個個做番朋友
2023-03-16 14:12:35
我同意你所講,但今單case唔啱用。
依家官方唔係冇積極處理,係處理完佢唔收貨繼續嘈。
佢唔滿意絕對可以告學校告教育局,但佢冇,因爲佢已經stance冇leg,所以就日日開咪。

如果呢單嘢學校冇理佢,教育局又冇理嘅話當然要搞大佢,但現實係罰咗,警司警誡埋,肯賠錢,學校重可以點?
事發係六點幾,冇大粒老師即時處理到有幾奇?而且以我所知已經係勁多人即刻仆返學校處理呢件事,俾支援個細佬。
2023-03-16 14:13:31
唔怪得知黑警做錯野都可以大聲訓斥下就算
原來已經受咗應得懲罰
2023-03-16 14:13:52
你咪同個官講借錢唔還等同打劫
就算英美都唔會容許你打劫債仔
由一開始打劫已經係錯

就算講咩打到椎間盤移位,只係同時告埋果條友姐
制度上無可能放生你犯的搶劫罪
2023-03-16 14:14:28
咁依單係咪咁啊
你革命情意結上腦?
2023-03-16 14:14:40
你見上面一路將個情況提升到搶劫就知啦
真係要處理嘅 啲老師都會安排兩個學生見面
點會幾個月都冇乜聲氣 仲講到保住個細路咁大愛 下緊很大的棋咁
2023-03-16 14:15:06
懲罰係咪已經足夠,追究情度係咪過左火,值得商榷可以討論
但唔該唔好係到盲撐, blame the victim
2023-03-16 14:15:56
其實學校同果兩位學生可能已經傾掂數。只係比個老豆玩爛左
2023-03-16 14:16:22
咁咪去馬囉,告民事又得,去司法覆核又得,走去學校拉banner有撚用咩?佢根本就想私了,逼學校搞鳩人哋個仔
2023-03-16 14:17:00
有冇諗過個細路追咗好多次 條得得戚戚 見佢有錢都唔還先過去搶

只係搶$66 係佢應得嘅
小朋友唔識處理 老師又唔理
係咁搶嚟搶去㗎啦

搶小小錢就值一得畀人打到豬頭咁
根本講唔去
呢叫做私刑!

比起搶少少錢嚟講 係直情罪大惡極

大惡同小惡都唔撚識分你訓醒未?
2023-03-16 14:17:03
《中華民國民法》第151條: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第152條: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5%8A%A9%E8%A1%8C%E7%82%BA_(%E6%B3%95%E5%BE%8B)
2023-03-16 14:18:29
英美唔容許打劫 唔通就容許你用暴力私刑罰個賊?
呀人地唔係賊係債權人呀

成件事你根本唔識分輕重 同大惡小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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