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正如去年周慧賢凶殺案,書生曾撰文指女性被殺,一定會有人稱女受害人「條女做雞」、「勞資糾紛」、「不單純」、「不無辜」、「如果懂得潔身自愛、帶眼識人,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等等,把「兇手殺人動機」變成「女性被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