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單嘢係一件連環相撞事件嚟,首先要了解下私人屋苑外牆嘅安排同埋少少大廈管理嘅知識先
一般私人屋苑外牆業權都有註冊成獨立業權,多數係歸發展商當年起樓嘅控股公司所有 (雖然地鐵唔係負責起樓同發展,但鐵路項目嘅控股公司佢都有份)
用嚟控制住屋苑嘅外觀,唔好俾人搞到鬼五馬六,如果係靚位嘅話仲會拎賣廣告賺錢(不過極少數)
咁一般係若干年後,發展商好多時會俾返俾屋苑法團(象徵式$1),等佢哋自生自滅同埋避開因為老化而要承擔嘅維修責任,有啲case傾唔掂數嘅話(或者唔想傾),發展商就直接dissolve間公司鬆人
但因為德福得業委會,無法團(亦都好難成立),地鐵本身係德福花園(連同商業部分)嘅大業主,而地鐵物業管理部仲做埋公契管理人,基本上係屋苑管理事務都有好大嘅操控權,而且因為無法團,外牆業權一直都無俾返小業主處理
早十幾年前就因為試過有大屋苑做外牆維修,揭露咗外牆有獨立業權,個維修責任(eg: 油油翻新、非結構部分)就應該係嗰個業主自己負責,管理費基金只係用嚟維修外牆嘅公共設施(eg: 外牆防水層、公用喉管、結構部分),後尾地鐵同德福業委會傾好咗回水方案,退咗錢俾屋苑基金,亦都傾好咗雙方喺外牆上負責嘅部分
但最近一次德福做強制驗樓執修嘅時候,外牆部分一直傾唔掂數(小業們想地鐵出錢全面翻油外牆,但地鐵唔肯,只同意patch repainting,而外牆業權亦都係地鐵手上,用管理費基金去全面翻油都於理不合),結果就只能局部油維修部分,睇到明顯嘅新舊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