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黎好多人唔知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5%8D%83%E5%85%8B
法國在1795年4月7日頒布了關於度量衡的法律,其中規定克為「在冰融化時的溫度下,體積等於邊長為一公分(1/100公尺)的立方體的水的絕對重量」。[8]
由於克是一個非常小的單位,日常的商貿生活中所涉及的物品質量遠大於克;同時,基於特定體積的水定義的質量也難以方便與準確的復現,法律的實施需要一個基於該定義的實物基準。於是,人們專門製造了一件質量1000克的金屬器臨時作為公斤基準。
與此同時,法國政府組織科學家開始了精確測定一立方公寸(一公升[註 1] )水的質量的工作。[8]雖然,先前法律中對公斤定義選取的特定體積水的溫度點為0 ℃,這一溫度點非常穩定。
但是經過數年的研究,在1799年,法國化學家路易·勒費夫爾-紀諾(法語:Louis Lefèvre-Gineau)和義大利博物學家喬萬尼·法布羅尼(義大利語:Giovanni Fabbroni)決定修改定義,取水處於最穩定的密度點時的體積(即水在密度最大時的體積),而當時測定水的密度在4 ℃時達到最大。[註 2][9]最終,他們的結論是一立方公寸密度最大時的水的質量為4年前製造的公斤基準器質量的99.9265%。[註 3][10] 同年,人們以儘可能的接近(在當時的科技條件的許可的情況下)4 ℃時一立方公寸水的質量為目標,製作了一件純鉑的公斤原器。該原器於六月被送交法國檔案局,並於1799年12月被正式確認為「檔案局公斤」(Kilogramme des Archives),公斤被定義為等於它的質量。該基準器使用了九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