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奇怪的律師禹英雨”的成功對製作公司來說非常有意義,因為製作公司A-Story擁有該作品IP的全部所有權。
A story CEO李尚柏強調了保護 IP(智慧財產權)是製作公司生存的基礎。
當初網飛提議製作《奇怪律師禹英雨》為他的原創劇,但是被該公司拒絕,結果只是賣了播出版權給網飛,主要是因為當初《王國》火爆播出之後,該公司渴望擴張到海外,之所以選擇一個小眾電視台ENA播出,這也是為了彌補當初《王國》的遺憾,王國成功後,製作公司卻只有製作《王國》遊戲IP的權力,CEO說他成功製作了《王國》這麼好的內容,卻不能獨立擁有ip,沒有ip就意味著製作公司不能靠他去賺錢,所以吸取教訓,禹英雨這部劇自己獨立製作,為了保護劇集IP.,在ENA這樣的小眾平台播出火了後,現在製作公司就可以憑藉禹英雨的IP去製作漫畫和音樂劇,現在漫畫已經出口了五個國家,美國那邊的邀約也很火爆
李代表強調中小型製作公司需要政府支援來保護智慧財產權,當初A story製作公司就是在韓國振興院支援的貸款下,以非常低的利潤進行製作劇集,如果一個製作公司的製作成本沒有保障,就算擁有再好的導演,也無法製作出一部優秀的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