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starnews】[SOURCE MUSIC申請GFRIEND商標權被駁回]HYBE旗下子公司SOURCE MUSIC申請GFRIEND的商標被駁回。此前,SOURCE MUSIC方面在去年3月11日組合”GFRIEND”解散的前兩個月,為了擁有對”GFRIEND”商標權的權利,向專利廳進行了商標申請登記。此後14日,專利廳向SOURCE MUSIC發送了拒絕商標註冊申請的”意見提交通知書”。
專利廳就拒絕理由解釋說:”申請商標’G-Friends’與大韓民國6人女子歌手組合名稱’GFRIEND’相似,因此不能接受註冊。一般需求者有可能誤認及混淆產品質量或借此欺騙需求者,因此無法接受登記”。在專利廳做出拒絕決定的情況下,SOURCE MUSIC方面是否會對拒絕註冊申請商標的決定提出不服,備受關注。
同時,如果確定相關決定,即使沒有SOURCE MUSIC方面的同意,GFRIEND的商標名也可以使用,因此對以後以完整體重組的期待感越來越高。組合GFRIEND在去年5月終止了與SOURCE MUSIC的專屬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