嗱哩個問題有水準喇
首先,如果跳果個係業主 30樓果個單位個查冊一定會註咗上去,所以30樓果個一般人同銀行都會當係凶宅
至於2樓露台頂又太極端

,我用平台單位去做例子啦…如果佢跳完落黎即場過身,你出30樓份查冊,再查Memorial No.,你會見到個死亡地點係個平台單位,但係銀行都會做到按揭既(轟動事件另計),哩個時候只可以由買家自己去定義平台單位算唔算凶宅喇
如果跳果個唔係業主,係其他人,查冊唔會顯示有人係個單位過身,所以只可以靠新聞,銀行估價,街坊口耳相傳,問實Q去証實,但一般人都會當果個單位係凶宅,查唔到你就可能會傻更更買咗個凶宅
順帶一提 以前新聞係會講明邊個單位有命案,唔知幾時開始新聞變咗淨係會講邊座某單位,所以大家係難查咗好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