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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的事件的醫療層面
近日港星王喜入境台灣,做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後流鼻血,並指控負責的醫護人員没有處理善後、没有表明身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事件引爆港台輿論。我查了一些PAPER,提供一些醫療層面上的資訊和感想。
1. 做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後流鼻血有多常見?
跟據一份2020年的REVIEW, 做鼻咽拭子的176位受試者中有5到8.8%受試者流鼻血。這比率比我想像中高,不過據我同事所言,他在接受鼻咽拭子後有時也會流一兩滴鼻血,如果不計較份量,流鼻血或許比我們想像中常見。
坊間其他研究多只計算「需要去急症室求診」或者「需要耳鼻喉科專科醫生治療」的流鼻血患者。一份2021出版的研究覆蓋四千八百位受試者,當中有四位流鼻血患者最終需要在鼻孔內插入鼻棉條止血。流血不止的患者才需要鼻棉條,可見輕微的流鼻血的可能性比0.08%高。
2. 流鼻血的處置是否恰當
大部份流鼻血都會自動停止,畢竟我們體內的血小板會努力工作。流鼻血後應將頭往前、往下傾,防止鼻血倒流入氣管,同時捏緊鼻子,以外部壓力壓迫出血點以助止血。如果流血不止,則需要轉送急症室,做進一步處置(如鼻棉條、燒灼術等)。
跟據王喜所述,其他工作人員給予他紙巾止血。這個處置聽起來很正當。止鼻血最重要的是時間,其次是壓力,一雙手已夠用,外物只是用以吸引血漬避免血污而已,紙巾、棉花甚至衞生巾都能達到功效。
王喜其中一個指責是為他插鼻的護士没有幫他處理鼻血,而是另一位工作人員幫他處理。我認為只要醫療處置恰當就OK了,誰做醫療處置並不重要。
3. 併發症是否等同醫療事故?
所有醫療程序都有併發症,它們可以是醫療事故(例如由醫療人員失誤引致的Malpractice),也可以不是。醫療人員也不可能百份百不失誤,因為失誤是刻在基因當中的。心臟停頓和中風均是胃鏡的極罕見併發症,全香港每天可能有數千人做胃鏡,出事者寥寥可數,但很遺憾我也見過做胃鏡時心臟停頓和中風的病人。一切皆梅菲定律,what goes wrong goes wrong。
雖然我們常強調不應該以成敗論英雄,但時間畢竟有限,詳細檢視後果輕微的失敗/失誤並不符合成敗效益。照胃鏡時心臟停頓值得開會討論,抽血後皮下瘀血則不值討論。在我看來,王喜不需要去醫院處理鼻血,流鼻血這個併發症算是輕微的。
4. 身份識別問題
雖然我認同此案的醫療處置恰當,涉及的併發症也是可預期並程度輕微的,但王喜有一點指控是非常合理、值得重視的︰他指控自己無從得知涉事護士的身份。
醫學界常強調JUST CULTURE,公正文化,也就是不應該只依賴工作人員細心認真,而要建立讓大家互相監督的制度; 出了錯也不應該找個代罪羔羊出來狽獲了事,而是仔細檢視制度有没有疏漏。
然而這是內部權責的層面,面對服務對象,每位醫護人員還是得配戴名牌,讓病人識別身份。我時不時會收到投訴,在我聽來內容固然相當傻狗,但傻狗也有投訴的權利(誤),我的意思是醫護和病人間由於知識和觀點的落差往往會有意見不同的時候,讓病人得知醫護身份是對他們知情權的合理保障,想投訴時當局也可找出負責的工作人員,了解雙方各自的來龍去脈,避免羅生門事件,保障病人對系統的信心和系統內其餘工作人員。有理的投訴也該成為改善制度或是該醫護專業程度的契機。
例如說王喜指控護士「以一手按住他的後腦」,這個動作非必要,但也不是禁忌,當時具體情況為何呢?會不會是王喜試著後退呢?如果負責護士没有說明(不一定向公眾,可以是向相關機構),我們就只能聆聽王喜的說法。
總體而言,我認為每位公職人員都應該讓服務對像識別身份,保持透明度是公立機關的責任。
其他指控包含網民對王喜的指控都與態度有關,態度我就不評論惹。
David Yuen:
呢件事根本好少事,香港基本上都好多被撩到流鼻血 不過唔會放晒上網咁解
Muk Lam:
其實成件事真係茶杯裏的風波,呢個話題咁HIT我幾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