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後的《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包含四項新罪行。
第一,訂立窺淫罪以處理在有合理私隱期望的情況下作出的偷窺或偷拍行為。
第二,訂立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包括俗稱「影裙底」和「高炒影胸部」的行為。
另外,亦訂立兩項與發布影像有關的罪行,即(一)
發布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
以及
(二)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
當中,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處理受害人可能曾經同意拍攝私密影像,但沒有同意後來的發布行為的情況,例如色情報復的情況。
新訂的四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大大方方咁去報警,姐係唔係偷拍唔怕有人告你偷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