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錕喺 1966 年提出光纖可以用於通訊,而光纖本身早喺 1840 年已經被發明咗出來 。 1840 年代初期,Daniel Colladon 和 Jacques Babinet 在巴黎首次展示了通過折射引導光的原理,這是使光纖成為可能的原理。 12 年後,John Tyndall在倫敦的公開演講中展示了光纖。
2. 高錕和George A. Hockham首先提出光纖可以用於「通訊傳輸」的設想。
3. 高坤最早證明了光纖抄通信的可行性,所以拿了諾貝爾,不過真正通信用的光纖並不是他發明的,而是美國的cornning公司。
4. 高錕大學, 國籍以致研究成果都係外國,只喺香港讀過三四年中學。
光纖發明者不是某個人。從光纖發明的歷史過程中,有很多科學家有突出貢獻,有人做產品實驗,有人提出理論。全部人話高琨係光纖的發明者「光纖之父」,太不理性
大家不如先求證,再講下香港出咗啲乜嘢有價值嘅發明?
例如瑞士雞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