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啦 做咩唔賣呀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透過網上推銷出售之食物均受《食物業規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監管,前者向食肆以外地方出售之食物必須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否則即屬無牌經營;後者出售之食物則須符合食物安全及標準的附屬法例。一旦違規,兩者最高刑罰皆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強調,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預先包裝的食物須依照規定加上標記及標籤,並須符合營養標籤以及營養聲稱規定。至於上述網上賣家是否領有牌照一事,發言人僅稱會派員調查,一旦發現無牌食物會採取執法行動。
吓 我上次打去話有人fb賣傻
條友話生嘢急凍嘢就唔得
熟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