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媒體發文,指自己經宣明會助養10年的兒童「又煙又酒又跑車」,更揭發該「潮童」多年來無直接接收過事主任何捐款。涉事助養者羅先生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目前仍會聯絡「助養」少年,指對方向當地宣明會查證後發現,羅生每年的捐款中有300港元會投放於其社區,僅是捐款額的10%。
對於宣明會的回應,羅先生表示接受,「無可能我捐嘅錢,直接用喺當地小朋友身上,佢哋唔識處理金錢。」不過羅認為「助養」這兩個字可圈可點,始終主觀願望覺得助養是花一筆錢,直接用於小朋友身上。而現時是宣明會指派一兒童向助養者寫信的做法,會令助養者以為對方就是受助人,但該「受助」兒童根本不知情。
羅亦透露目前仍會與少年聯絡,對方稱曾查詢當地宣明會辦事處,得悉自己曾參與一些社區活動,但他對自己「被助養」毫不知情。當地職員亦告知少年,原來羅先生每年約3,000港元的捐款中,只有300港元落入當地社區。羅先生得悉後希望宣明會解釋:「我本身捐咗10年,每個月捐270元,至少捐了3萬多元,當中只有3,000元落入佢哋社區。我無諗過只有一成錢係可能幫助小朋友,另外九成錢用喺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