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19歲的少女在安慰心情低落的中醫父親(當時51歲)時,卻跟他亂倫性交,獻出自己初夜,兩人關係更一直持續並拍下性交片段。父女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亂倫罪,女兒一方今求情指,自母親離家出走後她女兼母職,並錯將愛情投放在父親身上,因得知父親打算與未婚妻再婚,感到妒忌想到獻身父親以作挽留。
現年26歲的女被告,其大狀求情指本案不涉違反誠信,且十分不尋常,案中女兒與父親並未如一般案件視對方為性伴侶,又指女兒為了父親,曾想過自己攬罪以換取父親可脫身。
大狀又稱,女被告胞弟當日舉報案件純因愛護胞姐希望保講她,並不知胞姊其實出於自願,事後受大打擊並患上抑鬱,需服藥治療,胞弟寫信向姊透露「你是我生命一部分」,不能想像沒有胞姊的生活如何渡過。大狀指女被告對其他人的傷害性低,對她而言,接受輔導更有幫助。
至於父親的代表大狀則求情指,被告對所做的事感後悔和知錯,明白所做的事有違倫理,會負法律責任,又稱得到家人支持,報告指他重犯機會低,案發時女兒已是成年人且出於自願,他並無使用武力,要求輕判。
法官考慮到報告指被女被告需要心理輔導,故接納大狀要求再索取感化官報告,押後案件至下月12日始將兩父女一同判刑。
被告父親現年59歲,於2013年離婚、女兒則現年26歲,他們透露首次亂倫發生在2009至2011年間,第二次於2015年10月至11月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