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唔好再吹奏到SS係放棄做律師選擇入娛樂圈唔該
咁樣同啲報紙佬寫到啲考唔入PCLL嘅法律界畢業生係放棄做律師去投考督察冇分別
喺蝗國復但完成法律本科學位係冇可能喺香港做到律師
以SS嘅學歷喺講,要達成喺香港做律師呢一個目標簡直係遙不可及
香港行嘅係普通法體制,因為英國都係行普通法,喺英國讀完法律學位返嚟考完conversion就有機會入PCLL,成為律師
但係蝗國行嘅係大陸法 (civil law),喺香港連conversion都冇資格考,因為完全冇認受性,如果唔係每年應該有數以萬計蝗國法律畢業生嚟香港執業
至於SS喺中大讀嘅LLM,個課程本身係一個cap水課程,唔會因為讀咗LLM而有報讀PCLL嘅資格,好多LLM學生唔係香港律師,而只係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嘅人士
讀咗LLM而冇讀過LLB/JD/GDL,根本就連入PCLL嘅基本門檻都冇,枉論話做律師
所以SS就咁讀完個蝗國LLB加CUHK LLM根本係對做香港律師呢個目的完全冇撚用嘅,但係條女就唔知點解好鍾意曬呢個咁廢嘅學歷combo,誤導啲報紙佬,等人寫到佢好似放棄做律師咁,其實根本由始至終都冇資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