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指,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國安法第 55 條。「若它純粹被用來對付一些他們(中國政府)不喜歡的人」,他就覺得這不能接受。
僅僅是因為有些政治家和一些記者指,他們不應為香港服務,並不是離任的好理由。我們的工作一部份,正是作出不受歡迎但正確的決定。
他又指,許多律師、商界領袖、香港法官,都說他們希望英國法官留下。英國法官應繼盡力繼續給他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