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一宗11歲品學兼優的乖乖女自殺身亡個案,原來箇中另有內情,死者原來事前曾自行完成自殺風險量表,發現自己有自殺傾向後曾向社工求助,更簽下不自殺契約,惟該名小六女生卻在簽約後數日輕生。
有研究青少年自殺及精神健康問題的專家批評,教育局在2015年更新的《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及早識別、介入及善後》過於目標為本,只適合有顯性自殺的15至24歲人士,但不適合需長時間溝通及交流的隱性自殺個案,強調輔導者需先與青少年及兒童建立關係,才能了解其內心世界,減低自殺風險。
一直考頭三名 當抑鬱母聆聽者
宣教會學校服務隊駐校督導陳國聯今日在一個兒童自殺趨勢剖析發佈會上透露,大約3年前有一名11歲、品學兼優的小六女生,自小照顧胞弟及嚴重抑鬱母親,由於母親曾需送院治療,她更擔當母親心事的聆聽者,並背負着父親對學業的高要求,一直在全班考首三名。
看似懂性的她,原來自小三開始已有學業壓力,並經常閱讀死後世界的互聯網小說,即使事前曾在網上找到自殺風險量表,完成評估再找學校社工傾訴,雖獲社工與她冷靜理性分析,指離世會令父母傷心,她於是簽下不自殺契約,但不幸的是,簽約數天後卻她跳樓身亡。
一個月8宗 兒童青少年輕生多無徵兆
人本精神健康實務學員始創人葉錦成說,本港近年常有兒童及青少年自殺身亡,單是今年2月至3月1日已有8宗,當中不少屬於隱性自殺,即事前無明顯意圖及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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