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楊雪盈
抱歉我暈倒,
我一直身體不好,爸爸是的士佬,媽做清潔,家窮,我偏偏讀藝術,後來從政才可以有收入幫屋企,家人教我負權成責。在大坑,我關注當區創作、動物議題、環保。(哭)我感激爸爸,佢做的士,車我上學,長大佢幫我服務街坊整水喉。
我感謝爸爸,感謝大坑,但我最想回報是香港。
呈上多張照片,我2016年倡議有關議題,2020年政府用我的倡議發展阿棍屋,以政府資源發展創意、環保和動物權益
「想像力行動力可成就好多野」,我一直以溫和方法服務社會。
照片是在我被控國安法時拍,如我是危害國家的人,政府人會同我影?
「我非支持攬炒,我只是支持非主流弱勢人士」
爸爸有長期病患,要洗臀,但都一直照顧我。佢一直車我,我剛考車牌就想可以車返佢。媽媽對我嚴厲,曾有產後抑鬱,曾在窗自殺,我手爛曬,我親手保護家,但我唔知仲可以保護屋企幾耐。
哭)
我原本做區議員,只會一屆兩屆止,退出文化監察,文化同行,只想做普通人,做陶瓷,探動物,阿棍屋的動物(提交阿棍屋求情信)
我接受所有保釋條件,希望法官畀我有機會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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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森
因律師不在,要自辯。
法官:原本唔得,咁你講啦(笑)
我太太剛有孕,我希望在香港落地生根。我剛才到太太有傷口,我好擔憂,考慮刑期和我們年齡,未必再有機會bb,我一直欠父愛,我不想孩子會成我的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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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
補充文件7月16已退出協調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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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兒的律師
向法庭稱,退出加入六年的工黨,辭任職工盟主席,退出已加入19年的職工盟。希望保留以普通身分幫助航空業基職員工,尤是疫情下。
我當事人不想被懷疑危害和分裂國家,只好忍痛退出十九年職工盟。或者法官認為關心勞工唔關政治事,但外傭、勞工很需要人幫,如無理解僱、剝削和虐打,當一直關心基層勞工,做「救火」工作,希望做多啲野政策上預防這悲慘事發生,少不免去思考在政策上改善。但面對今日處境,在政策倡議就會踏入政治,今天的國安法,因羈押已失去自由,故退出組織。但承諾的一定要做到,心繫航空界,故想保留該權行。
過去五十多年,奉公守法、無案底。不會干犯牽涉國安行為,所指控他們違反國安行為,「當時是合法的」,如當時已立法,我當事人一定不會違法」
我當事人和其他被告在香港土長土長,在基層奮鬥,一直奉公守法,只是可能天真或妄想而走上不歸路。
吳敏兒離婚,只有女兒和母親在身邊,家人對她很重要,身體已開始不佳,荷爾蒙失調,每月大量出血,可反映身體和心理狀況。
法官問你問為何放棄英籍,當事人指示是「為參選立會,第二是愛香港」。你或覺得匪夷所思,但如譚文豪,我都係,因家貧,故努力為自己和社會,我哋曾有好機會和經歷,「吳敏兒由基層努力到可觀職業和收入,回饋社會,因為他們親身經歷基層掙扎和奮鬥。她是認為值得犧牲個人榮耀、收入的事。因為香港曾給予機會,成就他們。
吳敏兒離婚,是因前夫到離開香港。今日她以單親照顧女兒,放棄兒子跟前夫,我亦是母親,這是艱難決定,法官閣下吳敏兒犧牲 不應受懲罰。
法官閣下,她現在沒有政治聯繫,弱勢社群很需要吳敏兒。她一直畀指示問放棄該兩組織。是否都仍可幫社會弱勢?」我說:「當然可以,但要以個人身份。」
1205 劉頴匡的律師
澄清 進入立會暴動罪,另一是非法集結
無政治聯繫
保釋條件比馬大律師更嚴
不再用社交媒體、不再發表政治言論
「放棄言論自由」
財政狀況:好窮,故無能力組織或打算去做示威
可接受宵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