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咁譯啲重點 事主最初冇指名道姓 後尾先加返
雖然唔係肢體暴力 但係事主喺小學六年班曾經比娜恩同佢堆mk frd bully 成日無端端鬧事主
事主同一個同娜恩堆人幾frd嘅男仔傾偈 佢哋就無啦啦喺事主背後鬧佢 睥佢
又屈事主講另一個人壞話嚟離間佢哋 搞到事主冇做錯事都要同人道歉
有一日 一個畢咗業嘅小學師姐返咗小學玩 事主同佢攬咗一攬咁歡迎佢
嗰堆人就因為呢樣嘢 喺好多人行過嘅走廊到大大聲咁鬧事主
事主感到好不安 好驚又會無端端比娜恩同佢班frd鬧同睥 開始變到好細膽同冇乜自尊心 到依家成廿歲人都冇改善
學校入面仲有另一個同學都比佢哋bully
當佢哋行過見到嗰位同學就會係咁講 "有陣味呀" "佢污糟呀嘛 咪比人bully囉" "沖吓涼啦你" "睇吓 佢啲頭皮跌哂落嚟" 等等
就算有其他人喺到都會照鬧嗰位同學 一經過佢就會好大聲咁話佢有味 要避開佢
事主有嘗試搵返嗰位同學 如果有更多料會up返上嚟
(之後好長篇幅都係事主嘅感受)
事主寫嘅嘢都係好清楚記得嘅事
可能有啲人覺得小學咁細個嘅事點稱得上校園欺凌呀 但係喺小學都黐防止校園欺凌poster係有原因
嗰陣唔係低年級 而係準備讀初中嘅年紀
唔通小六發生就唔叫欺凌 初中發生先算咩
事主小學嗰陣冇自己嘅電話 所以手頭上冇乜證據 只係得小學畢業相
自己都明白得張畢業相同冇證據冇分別 所以寫呢篇文嗰陣都考慮咗好耐
可能有人會諗點解一早唔講 要襯依家啲校園欺凌爆哂出嚟先跟風講
事主知道佢冇證據喺手會好不利 所以一直都冇講出嚟
唔講加害者個名出嚟係怕有人會話"唔抵得人紅呀嘛" 呢啲說話會造成二次傷害
想聽吓大家中立啲嘅意見 所以冇爆佢個名出嚟
事主認為自己嘅遭遇係校園欺凌 應該要得到道歉 唔係肢體暴力先係欺凌 言語暴力分分鐘更加可怕
所以希望大家中立啲咁講呢啲算唔算校園欺凌 定係事主太過敏感
後來因為唔想影響到唔關事嘅人 事主就公開咗係李娜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