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大埔】律政司原指青年藏彈殼 今改控藏小彈頭 官:警方需改善馬虎檢控情況
前年 11 月 13日網民發起第3日全港「三罷」,兩名青年被指在大埔參與非法集結,其後分別被搜出士巴拿及催淚彈彈殼等物品。他們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 16 日)於粉嶺法院開審。涉案警員否認制服被告時以警棍打頭,並強調相關指引列明不可打頭,遭裁判官陳炳宙反駁「
如果個個寫低唔可以做嘅就唔做嘅話,我失業㗎啦!」另外,裁判官發現警員及控方多次以「彈頭」稱呼證物,與控罪書上的「彈殼」有出入,直斥「同樣馬虎的檢控情況不斷在法庭出現,警方需要作出改善。」裁判官其後檢查控方修訂控罪書時,再次發現地點有錯,揶揄對方「好彩我有睇清楚,唔係咪畀你哋跣到攤攤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