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8世紀,Edmund burke寫了一本《崇高與美之源起》,這是一本經驗主義美學名著,啟發了後來的康德和叔本華,在其中有一節關於味覺與嗅覺,他寫道:
「感官之間的普遍的一致性,在味覺與嗅覺那些細微的考察上就能更明顯了。我們隱喻地把甜美的觀念應用在視覺與聲音上 ; 但是因為適於這些感官引起快樂或痛苦的各種軀體特質,並不像它們在其他感官所感受的那麼明顯,我們將參照它們的類比性解釋 ; 這是與我們要考察美與所有感官有關的普遍有效原因的部分非常接近。 我不認為有任何方式能比這種檢驗其他感官之間的類似快樂的方法,更適於建立一個清楚而確定的視覺美的觀念 ; 因為有時某一部分在這種感官中很清楚,在另一感官中卻較模糊;而且當所有的感官同時都很清楚,我們就可以更確定地談論其中任何一種。 用這種方法,它們彼此互為見證」
柏克很顯然發現了嗅覺和味覺對於理解我們其他感性機能的重要性和參照意義,在文藝領域亦常言道「詩中有畫,畫中有詩」,席勒在《美育書簡》也有談到類似的看法,在繪畫之中能見出音樂性,在音樂之中也能聽出畫意(視覺)。另外在《美學導論》,作者談到形式時也寫到
「雖然形式因媒介而不同,而且植根於歷史脈絡,不同藝術仍可共享一些形式特徵。 形式是一種規律配置原則,而不同媒介則有可能採取相似的規律配置方式。 時間規律(temporal order)使詩和音樂有了連結的橋樑;敘述規律(narrative order)接通電影和小說:空間規律(spatial order)則是戲劇和繪畫的相通之處。」
那麼到了現代,應該如何理解這種不同感官之間的可類比性? 感官之間是否有些東西是共通的呢,以致於我們經常把一種感官體驗的形容詞套用到另一種感官體驗上?
我們經常在影視作品中看到音樂和畫面完美契合地呈現,我想知道的是,這如何可能? 藝術家們為何能夠做得到? 這有沒有一些生理上的解釋?
在今年年初,我嘗試讀了好幾本關於大腦科學的科普書,裡面提到一種很特異的案例,學者將它叫作"聯覺",有些人在看到平淡無奇的數字時大腦會激起另一種感官的反應,可能是味覺、可能是情緒反應,又例如聽到音符會聯想到顏色,即是說兩種或以上的感官somehow有種聯繫。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現象,現役的藝術家中也有很多聯覺者,例如這一位就是聲音與色彩的聯覺者
https://youtu.be/zbh7tAnwLCY
非常搶眼的作品,看來真的有人能輕易地把一種形式媒介轉化成另一種形式媒介來表現,那麼為什麼大部人都沒有這種能力或者難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