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左依個post 「[少年監獄] 感受沙咀」
https://lihkg.com/thread/227749/page/1
真係好感嘆香港既法律制度。人自私,為左提升定罪率,為左做少啲文書工作。就叫人亂簽野,而影響佢地既一生。
但搞笑既係香港法律係世上最完善既地區之一,唯一前提係你必須清楚知道香港法律可以帶比你咩權利。唔係話要你好似律師咁條條法律都背到出黎,重要比埋案例。但起碼要知道萬一遇上法律問題,你可以運用咩野權利會保護自己。
但又係搞笑,係香港無論幼稚園,小學,中學,定大學 (除左LLB有關課程) 都唔會教你有關法律既野。反而係幼稚園教緊你點作議論文,點樣玩debate。
最後係咩?經常做法律工作既人員就會係你唔識法律時,為左提升定罪率,為左做少啲文書工作,而叫你簽啲你自己都唔知係咩既野。幾時會知?等你簽完,好擔心時先搵律師,然後佢地就會同你講簽哂野好難打,已經太遲了...
以前我覺得賣健身會籍,保險,倫敦金,好多時佢地都會做好多唔道德既野。但果然沒有最黑,只有更黑。錢冇左可以搵,但人生就只得一次,時間亦都不可保留,十年,二十年,過左就係咁,人生唔會再好似錢咁搵得番果一百,一千萬。
如果佢地會咁樣諗,甚至將自己,身邊最重要既人代落依個角色,佢地總會唔會咁做呢?
我唔太識法律野,期待有其他巴打補充。
唯一識既就係CCTVB都講既:係我律師未黎之前我唔會講野
記住,係律師未黎之前只係可以講依句說話,除左依句,其他句子都唔識講,發音都聽唔明,而且自己隻耳都住係聽唔到野。因為會有好多聲音係你耳邊叫係簽名,你可能會心動,所以同樣記住,你連雙手都冇,係殘障人士,簽名都簽唔到。
以上就係舊假期報導既極邪惡隱世香港法律,各位講豬都快啲試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