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續實踐政綱之繼續剿滅燒烤場❗】
上個月社區事務委員會食環遊花園話而家只能繼續用罰錢拘控處理燒烤場,但我已經講咗好多次罰錢無成效,要求最直接相關嘅食環署索性用沒收犯法器具(即係燒烤爐、雪櫃),並考慮按法例圍封燒烤場,雖然我已即場提出沒收犯法工具喺其他案件行之有效,法律上亦可以咁做,但當時食環嘅答案都係模棱兩可。
到今日區議會大會,食環署署長咁啱到訪區議會,當然唔可以放過佢❗喺助理嘅協助下,我準備咗由2005年起十五年嘅資料大禮送比署長,比佢睇下過去做嘅嘢幾無效,🚨但終於首次得到署長親口確認,我哋提出嘅沒收器具係可行✅ 並將喺會後盡快研究❗
至於圍封土地🚧,因為牽涉多個部門,尤其仲要等民政解決其實永遠都解決唔到嘅業權問題,但食環會再同呢啲部門協調睇下可以點做🙏🏼
我會再催促食環盡快拉人收爐,再睇實際成效,務求剿滅兩個違法燒烤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