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如何「反社會」?
我想大家看到這個標題時,可能會想:「耶穌真的會反社會嗎?」。
甚至有人會想:「難道耶穌有反社會人格?」。
請大家不要誤會,我不是說主耶穌有反社會人格,我而是說主耶穌與這個世界的主流社會文化是對著幹的。
凡是被主流社會所歧視的,主耶穌都愛;凡是被主流社會所排斥的,主耶穌都接納。
為何我會這樣說?請等我慢慢道來。
我們首先來看看四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裡面多次記載主耶穌接納、醫治以及愛一些被當時的希伯來主流社會歧視以及排斥的人,以下便是例子:
麻瘋病人(馬太福音 8:1-4)(馬可福音 1:40-45)(路加福音 5:12-16)(路加福音 17:11-19)
稅吏利未(馬太福音 9:9-13)(馬可福音 2:13-17)(路加福音 5:27-32)
稅吏撒該(路加福音 19:1-10)
罪人(馬太福音 9:9-13)(馬可福音 2:13-17)(路加福音 5:27-32)
盲人巴底買(馬可福音 10:46-52)、
有罪的女人(路加福音 7:36-50)
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約翰福音 4:1-42)
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約翰福音 8:1-11)
生來失明的人(約翰福音 9:1-12)
由以上這些例子足以說明主耶穌是一位何等慈愛的神,衪不將世人的社會規範放在眼內,也不會因著自己是至高無上的神而攻擊弱勢,正如經上記著說,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以賽亞書 42:3)。
主耶穌就是如此向人類的主流社會下戰書。衪寸步不讓,為的正是要把從上帝而來的道以及愛傳給我們,拯救和更新我們全人類。
但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有認真地看待這件事嗎?我們有細心去體會主耶穌的心意嗎?
現今的社會。
正所謂「換湯不換藥」,現今的社會依然存在著歧視和排斥的事,不過人們不再因身份、身體病患而歧視和排斥人,而是轉換成外貌。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現今的香港社會,人們會因為樣貌、髮型、衣著打扮、身高、身材等外在條件達不到社會要求而在人際關係裡被漠視、不被當作是人、承受惡毒的批評,甚至失去了被愛和被接納等生而為人應有的基本權利。
這些人的處境與耶穌時代的那些被希伯來主流社會所歧視以及排斥的人一模一樣。
而這些人更會被標籤為「毒男」、「宅男」。
只要一個人一旦被如此標籤,就像被處以極刑一樣,在香港社會裡永不得翻身。這個情況是不是似曾相識?沒錯,這正是在耶穌時代裡患麻瘋的人所受的待遇。
在耶穌時代,一旦有人患上麻瘋,就會終身被拒於社會之外,正如現今的「毒男」、「宅男」一樣。
身為生於香港的基督徒,看到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要愛和被接納這些弱勢的人呢?是不是要打開教會的大門去迎接他們呢?就如耶穌當年所做的一樣。
但可惜的是有很多的香港年輕基督徒加入了世俗的隊伍之中,在大多數的香港教會裡面,被世俗社會認為衣著新潮、樣貌美麗或者英俊的人,會在教會年輕人的群組裡成為焦點,萬千寵愛集於一身。
相反那些衣著平庸、樣貌不合社會要求的人則不被重視,甚至被排除出教會年輕人的圈子。
我有時在想,假如主耶穌來到現今的香港教會裡看到這些事,到底會有什麼感覺呢?
我猜測衪肯定會大發雷霆。
因為昔日主耶穌在世上活動之時,正正就是經常與弱勢的人為伍,與主流社會的人針鋒相對。
他對著主流毫不客氣,並且嚴厲地指出主流的錯誤。
我們身為基督徒,是應該要準備好自己,好讓自己可以隨時與這個世界的主流思想作戰。
可能有人會說:「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沒有什麼不妥。」。
這種想法的背後隱藏了兩個意思。第一,就是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請大家不要忘記上帝造人的時候是賦予人自由意志,人是可以自己作出選擇的,更何況沒有人會強迫人去以貌取人以及按外貌待人,所以請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第二,就是控訴這個世界的創造者-上帝。因為這個世界是由上帝親手所造,這個世界是怎樣運作,也是由上帝設計,然而上帝的創造以及設計是美好的,你說這個世界就是一個以貌取人以及按外貌待人的世界的話,豈不是說是上帝創造和設計了一個以貌取人以及按外貌待人的世界嗎?
這些思想都是錯得很,更加不應該在一個基督徒的身上出現。
我們要警醒。
還有請大家不要忘記,人類社會絕大部份的主流思想都是出自撒但,這個從起初就是犯罪的惡者,牠是這個世界的王,亦是一切邪惡價值觀的幕後主使者。
所以我們基督徒應當要小心,不要成為撒旦的奴隸,也不要去行、去想上帝眼中看為可憎的事。
這個世界已經徹底墮落,淪為通向滅亡的寬闊大道。
正如經上記著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毀壞的,那門寬,那路闊,進去的人也多;引到生命的,那門窄,那路狹,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 7:13-14)。
我們應該如何是好?
我們必須要知道一個事實,就是主耶穌既是創造了樣貌好看的人的神,也是創造了樣貌不好看的人的神。衪的寶血為了樣貌好看的人而流,也為了樣貌不好看的人而流。衪是樣貌好看的人的上帝,也是樣貌不好看的人的上帝。衪愛樣貌好看的人,也愛樣貌不好看的人。
人之所以有價值、值得被愛被接納,不因為擁有好看的樣貌又或者達成任何的社會要求,而是單單因為他是一個按著神的形象所造的人(創世記 1:27)。
我們基督徒要將這個事實銘記在心。
更何況聖經清楚地說明了按外貌待人,是會受到沒有憐憫的審判(雅各書 2:1-13)。我想沒有人想在死後面對主耶穌的審判時,不被衪憐憫吧。
再加上聖經要求我們要效法基督(哥林多前書 11:1)、要以主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 2:5),即是意味著我們要學習耶穌,去接納一些被社會所唾棄的人。
因為主耶穌親自揀選了這個世上最被輕視的人( 哥林多前書 1 :26-31),引領他們去教會,將救恩帶給他們。
難道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要去抗拒上主的旨意,排斥弱勢的人嗎?
主耶穌衪以身作則,向我們基督徒表明面對主流社會的規範時應有的態度以及應對方法。更重要的是,主耶穌更加用行動告訴我們基督徒,應該如何對待一些因達不到世俗社會要求而被歧視和排斥的人。。
所以我們基督徒應該要放棄這個世界的價值觀,去主動愛一些被主流社會所拋棄的人,將他們帶到教會裡面,享受從主耶穌而來的愛。
大家要記住,我們基督徒是要在這黑暗的世界裡作鹽作光,所以我們絕對不可以沾染了世界的風俗。
但願我們都可以效法主耶穌,成為一個充滿慈愛的人。
結語
最後,我奉勸所有的香港年輕基督徒,請你們不要以貌取人、不要按外貌待人,也不要跟隨已經腐敗了的香港社會文化。
如果你們犯了按外貌待人這個罪,請不要沮喪和驚慌,只管向神認錯並且在教會內尋求幫助,我相信神建立教會,為的是讓我們這班罪人彼此扶持、互相幫助、共奔天路。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常與你們同在,直到永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