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生效後,香港法例任何條文的「英軍」字眼會改為「駐軍」;對女王陛下和皇室官方的提述,會改為中央人民政府;對皇室人員的豁免,亦會變成中央人民政府的豁免。
咁係唔係惡法呀屌你,又觀點呀
我覺得首先應該分開經濟上既取態同政治既取態我地?班泛狗你估佢地無賣港呀?我諗除左同本土派割席同鬧d示威者之外
原來依啲叫同路人
其他取態都好難話係賣港定咩
畢竟經濟上既取態同政治既取態係分開
支持公屋租金可加可減
或者支持兩鐵合併
呢啲係賣港咩?
港鐵呢個機制基本上係確保佢可以收支平衡
唔需要好似海洋公園咁要政府泵水
但又可以有一定程度控制唔比佢咁過份
留任總辭作用/分別都唔大,但我寧願佢地留任
因為通常民主國家聽議員總辭係做錯事,佢哋未必明「認授性」問題,所以寧願等中共再DQ,再核突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