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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7.1遊行期間,24歲土木工程師涉嫌刺傷防暴警後,當晚在機場航機上被捕及被落案檢控。事隔一星期,警方前日再以涉嫌「協助罪犯」拘捕七名男女,包括被告的父親、女友及一名民航處職員。據悉,有人當日犯案後,曾回家執拾物品,之後在他人協助下,乘私家車往機場,企圖搭乘航班離港往英國。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濫捕,質疑有羅織罪名之嫌,令港人活在白色恐怖。
被捕五男兩女(24至71歲),其中一名女子為姓黃土木工程師的女友,據知是渠務署見習工程師,案中涉嫌替黃購買一張由英國經香港往台灣的回程機票,另兩男子據知分別為黃父及一名民航處航空交通管制主任。警方稱,被捕七名男女,涉嫌協助黃姓疑犯購買機票、提供私家車及陪同去機場登機,及提供消息以逃避警方搜查,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民航處回覆稱不評論事件,強調非常重視員工的品格和操守,若發現員工違法或違規的情況,必會按既定機制嚴肅處理。
議員︰株連甚廣如封建時代
案發7月1日下午,一名防暴警在銅鑼灣嘗試制服一名疑人期間,被人以刀插傷左肩,警方事後在機場一架準備飛往倫敦的國泰航機上將黃拘捕。黃其後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早前在法庭提堂,法官拒絕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條「協助罪犯」,如某人犯可逮捕的罪行,而任何其他人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作出任何作為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即屬有罪,最高可判監10年。
大律師陸偉雄稱,此條法例絕不是說任何人若借錢給某案件的疑犯便屬犯法,因為借錢可以是為幫對方度過經濟難關或看病,不等如構成「妨礙警方拘捕或檢控該人」的犯罪行為,但若故意協助買機票讓疑犯逃往外國,則犯例的機會較大。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對事件中多人被捕的理由感到震驚及匪夷所思,感到香港司法制度倒退到羅織罪名、株連甚廣、人人自危的封建時代,悲香港警察執法水平淪落到第三世界水平,成為不折不扣的打壓工具,他擔心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一起沉淪,嚴重摧毀香港繁榮的司法獨立基石,跟內地其他城市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