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離港作理由提取MPF後可否保留公屋非戶主成員戶藉

陸合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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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智能手機 2020-06-25 14:17:01
樓主呢啲真係好笑
咁撚戇鳩
陸合狂徒 2020-06-25 18:26:15
聽朝準時返工啦 柒頭
官網寫既野講唔贏我係度無賴
不如房署以你規距去行事啦以後
你諗下好喇
陸合狂徒 2020-06-25 18:27:04
我夠有需要啦
陸合狂徒 2020-06-25 18:29:38
經常比較既話做人必定痛苦
住得香港就預左
飽得滯 2020-06-25 18:46:09
文盲真係可悲,見到香港兩個字就打曬飛機,洗唔洗教你睇標點符號啊
記得講你係外地有資產物業啊,唔好淆底唔報啊 柒碌
自由貓 2020-06-26 15:46:46
你用永久離港作為理由拎咗mpf,喺外國唔順利邊有得返嚟從頭嚟過㗎,你返返嚟香港做嘢已經係違反咗你宣誓話永久離港,監都有得你坐喎清
自由貓 2020-06-26 15:49:23
原來有一次機會 自膠
ALGOT 2020-06-26 15:51:37
2020年仲有子女繼承公屋咩
E唷 2020-06-26 16:08:52
好簡單
移左民又填仲喺度住
已經係虛報
叫戶主洗定屎忽

你講咁多都係又要貪又想唔洗搏
咁你問咩人都冇用架啦
你想搏咪搏
搏得贏你咪賺
搏輸左咪負返應負責任
E唷 2020-06-26 16:16:55
你睇邊撚度話淨係報香港境內?

問 15. 住戶須否申報在香港以外的資產?
答 15. 住戶如在香港以外擁有土地/物業等資產,須在每兩年的申報中計入從該土地/物業所獲取的收入及其淨值,以便評估有關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若有關住戶的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超逾相關限額,仍須按規定遷離公屋單位。若有懷疑或接獲舉報,房屋署會進行調查,並在有需要時向香港以外的有關部門/機構查詢。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任何人士若就申報表所需的任何資料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所訂明第5級罰款(最高罰款為港幣50,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第19(1)(b)條賦予的權力,終止其租約。
Rubbish巴打 2020-06-27 10:12:38
又要偷雞又唔想有風險
你指住個鼻話自己係中國人就得
明夕風 2020-07-05 13:24:30
走左就唔好諗住番黎啦
5天氣不似預期 2020-07-05 13: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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