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防暴狗喺趙家賢區議員面前不斷撫摸耳朵,相信是諷刺他失去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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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20:46:49
啲狗唔識分左右?
2020-04-26 20:47:08
甩咗耳仔但唔代表失聰
有冇手足錄咗隻防暴嘅對話告鳩佢?
2020-04-26 20:47:19
睇蘋果直播話趙家賢個助手俾狗整傷
2020-04-26 20:47:24
屌你老母死黑警
2020-04-26 20:47:24
相你老母
唔使加相信
2020-04-26 20:47:26
曱甴公關真係一流
等睇erer sir死撐
2020-04-26 20:47:41
黑狗死全家,冚家死無葬身之地
2020-04-26 20:47:55
啲黑警咪一樣冇咗個腦
2020-04-26 20:48:13
不意外
2020-04-26 20:48:41
無腦弱智小學雞
2020-04-26 20:48:42
查實啲狗咁多年黎都係咁仆街

以前陪人去狗屋落口供
都聽唔少佢地咁樣撚啲報案人
注意係報案人唔係被捕人.....
2020-04-26 20:48:43
睇返#109
可唔可以試下私人檢控,不過冇狗名,要睇下老豆搵唔搵到佢出嚟

(1)如 ——

(a)某人( 前者 )藉任何活動,煽動對殘疾的另一人( 後者 )或某類殘疾人士的成員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

(b)前者是故意煽動上述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的;及

(c)該活動屬公開活動,並包含威脅或煽動其他人威脅 ——(i)損害後者或該類人士的成員的身體或其處所或財產;或(ii)損害屬於任何其他人而後者或該類人士的成員可進出的處所或可享用的財產,則前者即屬犯罪。

(2)就第(1)(a)款而言,是否有人確實被某活動煽動對殘疾的另一人或某類殘疾人士的成員產生或作出 ——
(a)仇恨;
(b)嚴重的鄙視;或
(c)強烈的嘲諷,並不具關鍵性。

(3)任何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
2020-04-26 20:49:41
紀律部隊

情操非常高尚
2020-04-26 20:49:44
低能兼幼稚!
2020-04-26 20:50:08
好嬲
2020-04-26 20:50:23
對住啲喺班入面蝦蝦覇覇嘅人唔應該退讓,唔應該搵老師主持公道,更加唔應該公然同佢隻揪,你懂的
2020-04-26 20:50:30
岩架啦
最怕你地想洗底
2020-04-26 20:50:45
有請平機會出嚟講兩句
2020-04-26 20:51:09
ON9仔點都扮唔到正常人,狗一世都係狗
2020-04-26 20:51:15
吿9佢歧視啦
2020-04-26 20:51:56
2020-04-26 20:51:57
賤撚到
2020-04-26 20:52:27
第487章 《殘疾歧視條例》 第46條 中傷


(1)任何人士如藉公開活動,煽動對殘疾的另一人或某類殘疾人士的成員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即屬違法。

(1A)就第(1)款而言,是否有人確實被某活動煽動對殘疾的另一人或某類殘疾人士的成員產生或作出 ——
(a)仇恨;
(b)嚴重的鄙視;或
(c)強烈的嘲諷,並不具關鍵性。 (由2008年第29號第99條增補)



第46條中傷中硬
47條嚴重中傷都有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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