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非常明智
1.本來平安夜(根本每一日都係)大家都係可以外出,而政府都有鼓勵當晚外出。眾所鳩知,每年尖沙咀、中環呢啲地方本來就會人多到水洩不通,即係有或者冇遊行都好,條街嘅人數本來就相差無幾,我覺得其他市民都有權利體驗一個既難忘又催淚嘅平安夜
2.如果照新嘅時間去舉行遊行會將界線劃得非常清晰,即係一到22:01嘅話不反對通知書就會失效,假如自然情況下人群擠塞或者狗隻堵路令參與者未及疏散,都會令手足更易置身險境。除咗時間上嘅界線,仲有路線上嘅界線,即係手足進入冇不反對通知書嘅地方嘅狗都會搞鳩你,當然仲有講乜鳩賞花杏仁露嗰類戇鳩說話
3.如果照舉行嘅話,25號朝早條柒婆又會行出嚟講大家有乜鳩自由云云,但就肯定唔會講遊行時間大幅減少咗3個鐘。本來出街同遊行呢啲就係應有權利,點解要咁樣俾人剝削自由法,反正批唔批大家都會照出嚟,咁我寧願佢唔批好撚過
4.時間大幅削減情況下繼續遊行,論話題性或者傳媒集中程度(e.g.報導篇幅、記者數目)一定會比較遜色,先唔講本身個活動影響力,但可以肯定嘅係班狗會更加肆無忌憚咁濫權濫捕,考慮到咁嘅情形,雖然責任唔喺搞手到,但都無謂要搞手承受一啲無謂嘅壓力
總之一句講晒,寧願大家自由活動都唔好妥協喺一個咁不利嘅安排